買房子認籌金是可以交幾個地方的,進行認籌的樓盤幾乎都有一個共同特徵,就是沒有取得《預售許可證》。很多樓盤是在建設過程中就開始了認籌的,那時候房子預售許可證還沒有辦下來。收取認籌金是變相無償佔用消費者資金,取得認籌資格時,消費者都將被要求交納一筆數額不菲的“認籌誠意金”。開發商均承諾,“認籌誠意金”可無條件無息退還。這實際是一種無償佔用消費者資金的“融資方式”。另外,有專家提醒這些‘認籌誠意金’,政府及其他機構並無任何監管措施。一旦專案出現問題,開發商捲款而逃,受損失的就是消費者本人了。
所以認籌時開發商是不會對購房者進行了幾個地方的認籌進行考究。因為認籌時非法活動,是國家明令禁止的,認籌金的實質作用是開發商在開盤前得到的大筆資金並在短時期內收回大筆資金,解決開發商的燃眉之急。
購房認籌金交了能退,但前提是沒簽買賣合同。如果雙方簽訂了買賣合同或者有協議約定,則需要按照合同所約定執行,退認籌金即屬於違約行為。
如果在認購和簽訂正式買賣合同時,購房者則需要仔細確定,防止有損害自己合法利益的行為條款出現。如開發商在認籌協議上約定,購房者將來由於個人原因不再購房,那麼認籌金就不會退還;或是否認同直接將認籌金轉為定金的行為,如果雙方有協議約定為“定金”,則可按照合同所約定執行,那也就不能退認籌金了。
相關拓展:“認籌”是個舶來品,靈感來自香港房地產市場的一種炒作方式。“認籌”就是購房者表現出買房的誠意,這個誠意需要透過繳納“認籌金”來體現。在繳納“認籌金”後,購房者可以獲得房屋的優先購買權,並在房價上享受一定程度的優惠。等到樓盤正式開盤銷售時,“認籌”的購房者再以“優先選擇”的順序選房,選中房屋後與開發商簽訂正式的房屋買賣合同。如果購房者沒有選中理想的房屋,開發商將把“認籌金”如數退還給購房者。
房子開盤後不買認籌金可以退,不管是購房者主觀意願上不想購買,還是沒有選到心儀的房子,都可以同房地產開發商進行協商溝通,走退款流程,而在通常情況下,購房之前就會有售樓處銷售人員將購房不成功後如何退還資金的具體情況對購房者進行告知,房屋買賣雙方也會就定金、認籌金等資金退還情形進行約定。由於在購房行為不成功的情況下,認籌金退還的情況,目前沒有具體的法律法規作出詳細規定,通常做法是以雙方事先約定為準。按照實際情況來看,認籌金繳納者決定放棄購房後,可以就此事向房地產開發商進行退款溝通協商,協商不成功的話,可以向房管部門進行投訴,在房管部門在接到類似反映情況後,會與開發商聯絡促成雙方協商,執行合同等約定內容,敦促退還繳交的費用,最大程度保障購房者權益。
買房子認籌要籤什麼檔案嗎,說明如下:
1、買房子認籌可以籤個認籌合同,因為認籌的房子是沒有預售許可證的,購買具有一定風險性。可以籤個認籌合同,約定一下違約條款。
2、認籌都是房地產開發商在沒有取得“預售許可證”之前的非法活動,是國家明令禁止的。而且買房子認籌金一般是會頂首付的,除非有特別條款約定。 ...
不是買房子認籌之後就要付款,認籌後房子首付在十到十五日之內交認籌金只是意向選房的一個資格,或者開盤前意向購房消費者所具備的一個認購該發展商產品的條件,只有具備該條件才可以在發展商正式開盤時選購發展商推出的產品。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在交付認籌金後,合同雙方約定的關鍵條款按照合同約定,沒有具體準確的條款, ...
認籌金交了不一定就有房。大部分開發商在開盤前都會組織認籌活動,這是開發商在篩選客戶。對開發商來說,搞認籌活動有以下幾種好處:
1、篩選優質客戶。優質客戶不僅體現在支付能力上,也體現在支付意願上。
2、預測開盤效果。透過認籌獲得的客戶一般都是優質客戶,認籌數量決定開盤數量。
3、認籌能獲得一筆流 ...
簡單來說,認籌是指預先繳納一定額度的認籌金,在開盤的時候透過解籌,兌現增值。
認籌的具體操作大致有以下幾個環節:
1、首先,是消費者去開發商那裡填寫個人資料,在交納一筆數額不菲的誠意金後,將領取到一張叫VIP卡、VIP護照、VIP消費卡或認籌卡等名稱五花八門的證書。
拿到這些證書之後,消費者即 ...
買新房後認籌金不能退,“認籌”就是購房者表現出買房的誠意,這個誠意需要透過繳納“認籌金”來體現,流程按照購房者交誠意金,開發商給收據(協議),進行排號(給購房者一個數字號碼牌)。等候開盤,斷定選房辦法(通常按照搖號或依照排號次序)來進行,因為在繳納“認籌金”後,購房者其實對比未繳納認籌金的購房者來說,是獲 ...
選房成功不買了,認籌金是可以退的,如果購房者沒有選中理想的房屋,開發商將把“認籌金”如數退還給購房者。在沒有簽訂任何條款的時候,認籌因不具備法律效應,購房者在認籌過程當中所交的誠意金、認籌金是可以退還。
如開發商在認籌協議上約定,購房者將來由於個人原因不再購房,那麼認籌金就不會退還;或是否認同直接將認 ...
房子的認籌金在沒有簽訂任何條款協議的條件下認籌金還是能退的。此種情況下,認籌行為不具備法律效應,購房者在認籌過程當中所交的認籌金或誠意金是可以退還的。
如果在認購和簽訂正式買賣合同時,購房者則需要仔細確定,防止有損害自己合法利益的行為條款出現。如開發商在認籌協議上約定,購房者將來由於個人原因不再購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