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和資訊之間相互聯絡。資料是反映客觀事物屬性的記錄,是資訊的具體表現形式。資料經過加工處理之後,就成為資訊;而資訊需要經過數字化轉變成資料才能儲存和傳輸。接收者對資訊識別後表示的符號稱為資料。資料的作用是反映資訊內容併為接收者識別。聲音、符號、影象、數字就成為人類傳播資訊的主要資料形式。因此,資訊是資料的含義,資料是資訊的載體。
資料和資訊之間相互聯絡。資料是反映客觀事物屬性的記錄,是資訊的具體表現形式。資料經過加工處理之後,就成為資訊;而資訊需要經過數字化轉變成資料才能儲存和傳輸。接收者對資訊識別後表示的符號稱為資料。資料的作用是反映資訊內容併為接收者識別。聲音、符號、影象、數字就成為人類傳播資訊的主要資料形式。因此,資訊是資料的含義,資料是資訊的載體。
資訊與資料的區別是:
1、資料是資料採集時提供的,資訊是從採集的資料中獲取的有用資訊。資訊是對資料的解釋,是資料含義的體現。
2、資料反映的是事物的表象,資訊反映的是事物的本質。
3、資料是資訊的重要來源,可以用人工或自動化裝置進行通訊,翻譯和處理;資訊是根據一定的規則對資料承載的事實進行組織後形成的結果。
4、資料的形式變化多端,很容易受載體的影響,資訊則比較穩定,不隨載體的性質而隨意改變。
資料(data)是事實或觀察的結果,是對客觀事物的邏輯歸納,是用於表示客觀事物的未經加工的的原始素材。資料可以是連續的值,比如聲音、影象,稱為模擬資料,也可以是離散的,如符號、文字,稱為數字資料。在計算機系統中,資料以二進位制資訊單元0、1的形式表示。
資料元素(dataelement)是資料的基本單位,在計算機程式中通常作為一個整體進行考慮和處理。有時,一個數據元素可由若干個資料項組成。由資料項組成。在不同的條件下,資料元素又可稱為元素、結點、頂點、記錄等。資料元素是用一組屬性描述定義、標識、表示和允許值的一個數據單元。
資料(data)是事實或觀察的結果,是對客觀事物的邏輯歸納,是用於表示客觀事物的未經加工的的原始素材。資料可以是連續的值,比如聲音、影象,稱為模擬資料。也可以是離散的,如符號、文字,稱為數字資料。在計算機系統中,資料以二進位制資訊單元0,1的形式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