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賭博罪與開設賭場罪的區別

賭博罪與開設賭場罪的區別

  一是聚眾賭博的規模一般較小,而開設賭場的規模一般較大,其營業場所大,賭博的工具齊全,賭博方式多樣,有專門為賭場服務的人員;

  二是聚眾賭博的場所具有不固定性,有時是臨時租賃,有時是臨時在賓館裡開房進行的,而開設賭場的賭博場所一般具有固定的營業地點和場所;

  三是聚眾賭博的時間一般具有臨時性、短暫性的特點,而開設賭場的時間具有持續性和穩定性特點;

  四是聚眾賭博一般具有隱秘性,而開設賭場一般具有半公開性;

  五是聚眾賭博的賭頭往往會利用其人際關係和人際資源來召集、組織每一次的具體賭博活動,而開設賭場的經營者一般情況下不親自參與召集、組織人員參與賭博;

  六是聚眾賭博的賭頭本人有時會參與賭博,開設賭場的經營者本人一般不會參與賭博。

自訴罪與親告罪的區別主要是什麼

  親告罪,是指告訴才處理的犯罪,侮辱罪、誹謗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侵佔罪都屬於親告罪。而親告罪與自訴案件的關係是:親告罪屬於自訴案件的一種。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條規定,自訴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訴才處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

非法開設賭場罪的判刑標準是什麼

  非法開設賭場的判刑標準如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第二款規定,開設賭場罪是指客觀上是否具有聚眾賭博、開設賭場、以賭博為業的行為。一旦賭場開始正式營業,並有人實際使用,就成立本罪既遂,與開設者是否實際獲得利潤無關緊要。開設賭場的人自己參與賭博,並與賭博為業的,可以考慮以本罪和賭博罪並罰。

  犯本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開設賭場怎樣辯護辯護詞怎麼寫

  開設賭場罪可以請專業律師進行辯護,辯護詞首先應當寫明辯護人的姓名;其次,說明相應的事實和具體情況,無法提供被告人繼續實施犯罪行為而不能得逞和被告人不具備犯罪條件、機會和可能的證據等;最後,辯護人簽字並寫明時間。   【法律依據】   根據《刑法》第三百零三,開設賭場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 ...

為什麼開設賭場一般都是緩刑

  1、開設賭場罪能否適用緩刑的問題,需要根據具體的判刑,具體的犯罪情節,犯罪分子的悔過表現來確定,一般的,如果不是累犯,如果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悔過較好的,可以適用緩刑。   2、《刑法》第三百零三條 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3、開設賭場 ...

什麼是開設賭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第二款規定,開設賭場罪是指客觀上是否具有聚眾賭博、開設賭場、以賭博為業的行為。   一旦賭場開始正式營業,並有人實際使用,就成立本罪既遂,與開設者是否實際獲得利潤無關緊要。開設賭場的人自己參與賭博,並與賭博為業的,可以考慮以本罪和賭博罪並罰。   【法律依據】《刑法》第 ...

開設賭場判刑標準是什麼

  開設賭場罪是指客觀上是否具有聚眾賭博、開設賭場、以賭博為業的行為。開設賭場罪量刑標準:   根據《刑法》第三百零三條,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

如何區分開設賭場的主從犯

  依據刑法的規定,開設賭博罪的主犯一般是指在開設賭博犯罪行為中起主要作用、或者組織作用的犯罪嫌疑人。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組織、領導犯罪集團進行犯罪活動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為共同實施犯罪而組成的較為固定的犯罪組織,是犯罪集團。   對組織、領導犯罪 ...

職務侵佔盜竊罪有什麼區別

  盜竊罪與職務侵佔罪主要有以下的區別:   第一,盜竊罪是一般主體,職務侵佔罪的主體必須是公司、企業或其他單位的人員,即特殊主體;   第二,盜竊不是利用職務便利,職務侵佔罪必須是利用經手、管理財物的職務上的便利而不是工作上的便利;   第三,盜竊罪非法佔有的物件可以是任何公私財物,而職務侵佔罪侵佔的物件只 ...

開設賭場該怎麼量刑

  犯開設賭場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刑法》第三百零三條第二款規定,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