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rch

走工傷保險誤工費誰出

走工傷保險誤工費誰出

  工傷保險,是指勞動者在工作中或在規定的特殊情況下,遭受意外傷害或患職業病導致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以及死亡時,勞動者或其遺屬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工傷職工沒有誤工費的補償,停止工作治療工傷期間,由用人單位按照正常上班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標準按月支付。

  按《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打工傷官司律師費誰出

  打工傷官司律師費由請律師的一方出,各地的律師收費標準都不一樣,由當地的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司法行政部門制定。

  根據《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十四條,律師事務所應當嚴格執行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司法行政部門制定的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和收費標準。

勞務派遣情況下工傷證明由誰出

  依據相關法律的規定,勞動者發生工傷後,由用人單位提供相關的工傷認定材料的,而勞務派遣的勞動者是到用工單位工作的,所以工傷證明應該由用工單位出。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五十九條,勞務派遣單位派遣勞動者應當與接受以勞務派遣形式用工的單位訂立勞務派遣協議。勞務派遣協議應當約定派遣崗位和人員數量、派遣期限、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的數額與支付方式以及違反協議的責任。用工單位應當根據工作崗位的實際需要與勞務派遣單位確定派遣期限,不得將連續用工期限分割訂立數個短期勞務派遣協議。


工傷保險條例誤工費負責

  工傷停工期間,誤工費和護理費由所在單位負責。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 ...

工傷保險來繳納

  工傷保險是由企業或僱主按國家規定的費率繳納的,勞動者個人不繳納任何費用,這是工傷保險與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其他社會保險專案的不同之處。個人不繳納工傷保險費,體現了工傷保險的嚴格僱主責任。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條用人單位應當按時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個人不繳納工傷保險費。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的數額為 ...

起訴保險公司律師費

  律師費是律師提供法律服務而收取的報酬。   我國以“誰請律師誰負擔律師費用”為一般原則,只有在法律或者相關法律解釋明確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的情況下律師費才由敗訴方承擔。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進一步推進案件繁簡分流最佳化司法資源配置的若干意見》第二十二條規定,引導當事人誠信理性訴訟。加大對 ...

工傷傷殘等級鑑定費由

  工傷勞動能力等級鑑定費用的支付:   (一)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承擔工傷事故賠償責任,當然應當包括承擔工傷職工傷殘鑑定的費用,初次傷殘鑑定的費用由用人單位來承擔,包括鑑定費、檢查費、診斷費、鑑定人的差旅費等。   (二)用人單位為職工購買了工傷保險且足額繳納保險費的,該費用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

工傷十級傷殘誤工費

  工傷十級傷殘誤工費給遭受事故傷害者本人,由所在單位負責。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 ...

工傷保險有沒有誤工費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工傷賠償的專案不包括誤工費,但有一般不超過12個月的停工留薪期。《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一條:職工因工作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   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 ...

工傷鑑定費多少錢由

  工傷鑑定費是由各地物價局根據所在地的生活、經濟水平綜合考量制定的,所以各地都是不同的,大約在300到400之間。但是不管工傷鑑定費是多少,可以肯定的是工傷鑑定費是可以由工傷保險基金報銷的。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因工傷發生的勞動能力鑑定費,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