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致可以從三方面來做:
1、收集借過錢的證據。用來證明借貸關係真實存在;
2、收集主張過債權的證據。也就是你曾催過債的證據。這是為了防止欠債人以借款過了2年訴訟時效為藉口抵賴不認;
3、收集對方財產資訊。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條,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訴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係存在的證據。
大致可以從三方面來做:
1、收集借過錢的證據。用來證明借貸關係真實存在;
2、收集主張過債權的證據。也就是你曾催過債的證據。這是為了防止欠債人以借款過了2年訴訟時效為藉口抵賴不認;
3、收集對方財產資訊。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條,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訴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係存在的證據。
需要被騙的證據,比如網上的聊天記錄、交易記錄、銀行轉帳憑證等,受害人持身份證到當地公安機關報案。當然,如果合同詐騙被騙的金額較小,公安機關可能不會立案。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規定,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資料;
(六)證人證言;
(七)鑑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起訴離婚所需要的證據有外遇過錯證據、共有財產證據、賭博證據、吸毒證據及影響夫妻感情的其他證據等等。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