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起訴離婚前要做的準備工作主要體現在二個方面:
其一,訴訟證據的準備;
其二,家庭財產的保護。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起訴離婚案件需由原告、上訴人預交案件受理費。但最終起訴的費用的負擔由雙方協商。
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三十三條規定,離婚案件訴訟費用的負擔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決定。
第十三條第二款第一項規定,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法律依據: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二十條
案件受理費由原告、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上訴人預交。
第三十三條
離婚案件訴訟費用的負擔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決定。
案件受理費只是訴訟費的一種,是起訴時交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訴訟費用交納辦法》,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離婚案件訴訟費用的負擔,由人民法院決定。
收費標準如下:
1、保全財產數額不超過1000元或者不涉及財產數額的,每件交納30元;
2、超過1000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3、當事人申請保全措施交納的費用最多不超過5000元;
4、需要說明的是:申請人提起訴訟時,可以將申請費列入訴訟請求。
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離婚案件時,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審結。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
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
起訴離婚時需要以下必備材料:
一、離婚起訴狀。
二、夫妻婚姻關係的證明。
三、原告的身份證或戶口本原件、影印件。
四、孩子的出生證或戶口本。
五、如果雙方對共同財產有爭議的,需要提供共同財產的清單。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 ...
起訴離婚的,不可以要求誤工費。起訴離婚的,法院只處理是否離婚,及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問題,不處理誤工費等訴訟要求。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有 ...
起訴離婚的條件包括:
1、當事人雙方領有結婚證。
2、起訴離婚的提起,必須是婚姻關係的一方當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訴當事人的身份提出起訴。
比如當事人雙方的子女或者父母不得以自己的名義對夫或妻提起離婚起訴。
3、提起起訴離婚的一方,必須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
立案標準是判斷案件是否成立的初始標準。
符合立案條件的當天可以立案,如果需要審查則要在7天內決定是否立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三條規定,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 ...
被起訴離婚應訴要做好的準備有:
1、是否同意離婚,這是審理離婚案件的關鍵;
2、證明夫妻共同財產的數額,以及個人財產的數額種類等;
3、子女相關的身份資訊,如果想撫養孩子,可以收集自己有利撫養的證據。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 ...
法院起訴離婚費用:離婚案件按規定,每件50至300元;如果涉及分割財產,財產的總額不超過20萬元,不另收費用,超過20萬元,超過部分增收0.5%作為訴訟費;該訴訟費由誰承擔,在案件結束時,由人民法院確定等。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