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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離婚開庭會怎麼判決

起訴離婚開庭會怎麼判決

  法院判斷是否准予離婚,應當以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為標準。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一方起訴離婚多久會判決

  一方起訴離婚判決的時間是離婚訴訟簡易程式三個月,普通程式六個月內審結。訴訟離婚的法定條件是以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如果感情已經破裂,沒有和好的可能,法院調解無效,會准予離婚。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被起訴離婚開庭還會進行調解嗎

  起訴離婚開庭會調解。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第一次起訴一定不判決離婚

  不一定,如果有足夠證據證明雙方感情破裂無法挽回人民法院也可能會判決離婚,如果是六個月後再起訴離婚的話,判決離婚的可能性更大。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 ...

第三次起訴離婚法院離婚

  一般情況下第三次不會不判離。如果第三次還是不判離,需要等判決生效後6個月再次起訴。   第三次起訴離婚不能是判定能否離婚成功的決定因素,而是要看婚姻中是否滿足可以起訴離婚的條件,如果條件允許就可以離婚成功,否則就算是一百次起訴,不滿足離婚條件的話,法院也是不會判離婚的。   【法律依據】   根據《民事訴 ...

哺乳期女方起訴離婚孩子判給誰

  哺乳期女方起訴離婚,孩子一般會判給女方。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六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   哺乳期後的 ...

起訴離婚法院調查雙方嗎

  法院不會主動調查雙方的情況,但是如果有一方無法提供證據,可以向法院申請調查取證。根據《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 ...

原告起訴離婚開庭不到怎麼處理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宣判前,原告申請撤訴的,是否准許,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許撤訴的,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

第二次起訴離婚就能判決離婚

  第二次起訴法院一定判決婚這個觀點是錯誤的。我國法律中根本沒有與之相關的規定,把起訴的次數作為判決離婚的裁判標準。   因為在司法實踐中,有可能起訴一次法院就判決離婚,也有可能起訴二次、三次、甚至更多次法院都不會判決離婚。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第四款規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 ...

當事人起訴離婚一審判嗎

  訴訟離婚一審是有可能判離婚的,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法律依據】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婚姻法》第32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