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賽在長約45米、寬約28米的場地上(即萍中新籃球場)進行。
2、兩端的防守區長度為11米,中場區長度為23米,場地中央設一開球點,球門寬3米,高2米,比賽使用4號球。
3、比賽雙方各出場5名球員,不設守門員,每隊每場替補隊員人數和人次不限,可輪換休息。
4、全場比賽時間為50分鐘,上、下半場各25分鐘,中間休息10分鐘。
5、比賽無越位限制,角球和任意球可直接射門得分,隊員被紅牌罰下,5分鐘後可繼續參加比賽。其他規則與大場足球相同。
1、比賽在長約45米、寬約28米的場地上(即萍中新籃球場)進行。
2、兩端的防守區長度為11米,中場區長度為23米,場地中央設一開球點,球門寬3米,高2米,比賽使用4號球。
3、比賽雙方各出場5名球員,不設守門員,每隊每場替補隊員人數和人次不限,可輪換休息。
4、全場比賽時間為50分鐘,上、下半場各25分鐘,中間休息10分鐘。
5、比賽無越位限制,角球和任意球可直接射門得分,隊員被紅牌罰下,5分鐘後可繼續參加比賽。其他規則與大場足球相同。
八人制足球場地長度是45米-75米,寬度是28米-56米,在比賽場地內,禁區是以9米為半徑向場內畫一弧線與門柱兩邊的球門線相連的區域。點球點距球門線中點垂直距離為8米。中圈是以球場中心為中心半徑為9米的圓。
一場比賽應由兩隊參加,每隊上場隊員不得多於8人,其中必須有1人為守門員。如果比賽前任何一隊隊員少於5人或在比賽中隊員被罰出場致使場內隊員少於5人時,該場比賽隊員少的隊為棄權,對方2:0勝,如對方淨勝球數超過2個,則按實際比分計。每場比賽准許換三個人。
八人制的足球比賽時間是60分鐘,分為兩個30分鐘相等的半場。在每半場比賽因各種原因損失的所有時間應被扣除。在每半場比賽結束時,如因執行罰點球,應允許延長時間執行罰完點球為止。上下半場之間的休息時間不得超過10分鐘。
某隊遲到5分鐘以上按自動棄權處理,本場裁判有權判該隊本場比賽0:2失敗。半決賽及決賽,若在比賽時間內不能決出勝負,立即進行點球決戰。
比賽中,隊員的裝備也是有一定的要求的,運動員上場不準穿鋼釘球鞋,隊員服裝統一,號碼必須固定,隊長戴袖標。
1、比賽開始前,應用投幣方式選定開球或場地,先挑的一方應有開球或場地的選擇權。比賽應在裁判員發出訊號後,由開球隊的一名隊員將球踢出(即踢動放置在比賽場地中央的球)對方半場開始。
2、在球被踢出前,(除開球隊員外)其餘每個隊員都應在本方半場內,開球隊的對方隊員還應當保持距球不少於9.15 米;球被踢出後有明顯移位,應認為比賽開始,開球隊員在球經其他隊員觸或踢及前不得再次觸球。
3、在進一球后,應由負方一名隊員以同樣方式,重新開球繼續比賽。
4、下半場開始時,兩隊應互換場地,並由上半場開球隊的對方開球。
5、任何違反規則的開球都應重開。如開球隊員在球經其他隊員觸或踢及前再次觸球,則應由對方隊員在犯規地點。
6、除規則另有規定外,凡球的整體從門柱間及橫木下越過球門線,而並非攻方隊員用手擲入、帶入,故意用手或臂推入球門(守門員在本方罰球區內除外),均為攻方勝一球。在比賽中,勝球較多的一隊為得勝隊,如雙方均未勝球或勝球數目相等,則這場比賽應為“平局”。
7、比賽時間應分為兩個相等的半場,每半場45分鐘,一場球90分鐘。特殊情況雙方同意另定除外,並按下列規定執行。
8、在每半場中由於替補、處理傷員、延誤時間及其它原因損失的時間均應補足,這段時間的多少由裁判員決定。
9、在每半場時間終了時或全場比賽結束後,如執行罰球點球、角球、前場任意球或帶球進入對方禁區且暫未完成進球,則應延長時間至進攻結束為止。 除經裁判員同意外,上下半場之間的休息時間不得超過15分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