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報廢罰款還用交。車雖然報廢了,但是駕駛證還是有效的,需繳納罰款。達到國家強制報廢標準的機動車,機動車所有人向機動車回收企業交售機動車時,應當填寫申請表,提交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和行駛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條
國家實行機動車強制報廢制度,根據機動車的安全技術狀況和不同用途,規定不同的報廢標準。
應當報廢的機動車必須及時辦理登出登記。
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不得上道路行駛。報廢的大型客、貨車及其他營運車輛應當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監督下解體。
車報廢罰款還用交。車雖然報廢了,但是駕駛證還是有效的,需繳納罰款。達到國家強制報廢標準的機動車,機動車所有人向機動車回收企業交售機動車時,應當填寫申請表,提交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和行駛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條
國家實行機動車強制報廢制度,根據機動車的安全技術狀況和不同用途,規定不同的報廢標準。
應當報廢的機動車必須及時辦理登出登記。
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不得上道路行駛。報廢的大型客、貨車及其他營運車輛應當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監督下解體。
1、新建商品房城市燃氣初裝費,應作為開發建設成本計入商品房價格,由房地產開發單位繳納,不得向用戶單獨收取。
2、國家計委、財政部《關於全國整頓住房建設收費專案取消部分收費專案的通知》[2001]585號檔案要求,各省對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及其他專項配套費進行清理整頓,將其統一歸併為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取消與城市基礎配套費重複收取的水、電、氣、熱、道路以及其他各種名目的專項配套費。凡是未按規定審批許可權批准徵收的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或其他各類專項配套性收費一律取消。
3、財政部2002年4月23日《關於公佈取消部分政府性基金專案的通知》中指出,取消“天然氣初裝費”,並不得以“安裝工料費”或者任何理由收費。對不按規定取消或變相繼續徵收政府性基金專案的,一經發現,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4、國務院出臺2011年3月1日起施行的《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第十九條規定:管道燃氣經營者對其供氣範圍內的市政燃氣設施、建築區劃內業主專有部分以外的燃氣設施,承擔執行、維護、搶修和更新改造的責任。(建築區劃內業主專有部分以外的燃氣設施是指敷設、安裝自建築物與市政道路紅線之間和建築區劃內業主共有的燃氣設施,以及燃氣引入管、立管、閥門(含公用閥門)、水平管、計量器具前支管、燃氣計量器具等。)
檢車的時候必須先交罰款,然後才能辦理檢車手續。所以檢車之前必須交罰款。
檢車的具體流程是:
1、領取機動車安全檢驗記錄單,按照行車證的內容認真填寫車牌號、車型等相關內容。
2、過作人員利用計算機進行網上違法查詢及盜搶車輛網上資訊查詢。對有違法記錄但未處理完畢的車輛,加蓋違處辦理手續章後,駕駛人到就近交警大隊“違法辦理辦公室”接受處罰,已記滿12分的駕駛人要接受一週的交通安全教育;無違法記錄和有違法記錄但已處理完畢的,加蓋“無違法記錄”或“違法已處理”章。
3、查驗機動車輛第三者責任保險證和車船使用稅繳納情況。
4、繳納檢車費用,進行車輛外檢和內檢。
5、行駛證加蓋年檢章,發給車輛年檢標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