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人員在使用保險車輛過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險車輛的損失,保險人負責賠償:1.碰撞、傾覆、墜落;2.火災、爆炸、自燃(須另投自燃險);3.外界物體墜落、倒塌;4.暴風、龍捲風;5.雷擊、雹災、暴雨、洪水、海嘯;6.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7.載運保險車輛的渡船遭受自然災害(只限於有駕駛人員隨車照料者)。
(2)發生保險事故時,被保險人為防止或者減少保險車輛的損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費用,由保險人承擔,最高不超過保險金額的數額。
(1)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人員在使用保險車輛過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險車輛的損失,保險人負責賠償:1.碰撞、傾覆、墜落;2.火災、爆炸、自燃(須另投自燃險);3.外界物體墜落、倒塌;4.暴風、龍捲風;5.雷擊、雹災、暴雨、洪水、海嘯;6.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7.載運保險車輛的渡船遭受自然災害(只限於有駕駛人員隨車照料者)。
(2)發生保險事故時,被保險人為防止或者減少保險車輛的損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費用,由保險人承擔,最高不超過保險金額的數額。
車損險賠償範圍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碰撞、傾覆、墜落;
2、火災、爆炸;
3、外界物體墜落、倒塌;
4、暴風、龍捲風;
5、雷擊、雹災、暴雨、洪水、海嘯;
6、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
7、載運保險車輛的渡船遭受自然災害。
如果發生了保險事故,保險人將承擔被保險人為防止或減少保險車輛的損失所支付的必要且合理的費用,賠付金額最高將不超過保險金額。
被扶養人分為以下幾類:
1、受害人應當承擔撫養義務的未成年人。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繼子女。
2、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
3、受害人的父母。
【法律依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8條第2款規定: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