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車管所車輛過戶流程:車管所查檔 → 刑偵、工商驗車 → 領取行駛證受理回執 → 領取行駛證正本 → 購置稅過戶 → 保險更名。所需證件:原車主身份證、新車主身份證、車輛行駛證正 / 副本、購置稅本、車船使用稅完稅證明、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刑偵驗車單、保險單 / 卡 / 發票。以上均需提供原件。
1、車管所車輛過戶流程:車管所查檔 → 刑偵、工商驗車 → 領取行駛證受理回執 → 領取行駛證正本 → 購置稅過戶 → 保險更名。所需證件:原車主身份證、新車主身份證、車輛行駛證正 / 副本、購置稅本、車船使用稅完稅證明、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刑偵驗車單、保險單 / 卡 / 發票。以上均需提供原件。
流程如下:首先在車位辦理二手車過戶手續,然後到車管所辦理過戶和升級手續;在提交檔案並在當地發放車牌後,不需要賣方的身份證和所有手續,買賣雙方需要簽訂買賣合同,由交易市場提供。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十三條規定,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遷出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的,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內,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籤注變更事項,收回號牌、行駛證,核發有效期為三十日的臨時行駛車號牌,將機動車檔案交機動車所有人。
法律依據: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十三條規定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遷出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的,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內,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籤注變更事項,收回號牌、行駛證,核發有效期為三十日的臨時行駛車號牌,將機動車檔案交機動車所有人。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在臨時行駛車號牌的有效期限內到住所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機動車轉入。
汽車過戶需要到車管所,但不一定需要到原車管所。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19條第2款和第3款的規定,機動車辦理過戶登記的,車管所在受理後還要“確認機動車,核對車輛識別代號拓印膜,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收回號牌、行駛證&rdquo。
車輛過戶就是把車輛所屬人的名稱變更。車輛過戶流程:
1、開據交易:繳納二手車交易稅。私戶1%收取,公戶4%收取。
2、車輛外檢:將車開到檢車處,車輛進行外檢、拓號、拆牌和照相,領取車輛照片,貼於檢查記錄表上,進入過戶大廳辦理歸檔手續。
3、車牌選號:取號機取號之後,拿著相關材料排隊繳納過戶費用。
4、轉移遷出:需要的材料包括機動車註冊、轉移、登出登記表/轉入申請表,檢查記錄表,原機動車產權登記證,原行駛證,原車主身份證,原車牌號,車輛照片,交易市場過戶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