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船稅代繳,是指透過中介結構代為收繳車船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暫行條例》規定,從事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業務的保險機構為機動車車船稅的扣繳義務人,應當依法代收代繳車船稅。
保險機構在銷售交強險時代收代繳機動車車船稅,是車船稅徵收管理的一種新方式,有利於加強車船稅稅源控管,堵塞徵管漏洞,提高車船稅徵管的科學化、精細化水平;有利於整合社會資源,方便納稅人;也有利於充分發揮保險機構輔助社會管理、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全域性的功能。
車船稅代繳,是指透過中介結構代為收繳車船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暫行條例》規定,從事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業務的保險機構為機動車車船稅的扣繳義務人,應當依法代收代繳車船稅。
保險機構在銷售交強險時代收代繳機動車車船稅,是車船稅徵收管理的一種新方式,有利於加強車船稅稅源控管,堵塞徵管漏洞,提高車船稅徵管的科學化、精細化水平;有利於整合社會資源,方便納稅人;也有利於充分發揮保險機構輔助社會管理、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全域性的功能。
車船稅是指對在我國境內應依法到公安、交通、農業、漁業、軍事等管理部門辦理登記的車輛、船舶,根據其種類,按照規定的計稅依據和年稅額標準計算徵收的一種財產稅。
機動車輛保險是指對機動車輛由於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負賠償責任的一種商業保險。其保險客戶,主要是擁有各種機動交通工具的法人團體和個人;其保險標的,主要是各種型別的汽車,但也包括電車、電瓶車等專用車輛及摩托車等。
所謂車船稅,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車輛、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應繳納的一種稅,每年都交。車船稅按年申報繳納,申報期限是每年1月1日-12月31日,意思就是在年底12月31日前交當年的都可以,遲交會產生滯納金。
在中國其適用稅額,依照《車船稅稅目稅額表》執行。中國國務院財政部門、稅務主管部門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在規定的稅目範圍和稅額幅度內,劃分子稅目,並明確車輛的子稅目稅額幅度和船舶的具體適用稅額。車輛的具體適用稅額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規定的子稅目稅額幅度內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