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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人離婚的特殊規定有哪些

軍人離婚的特殊規定有哪些

  軍人離婚的特殊規定有:

  《婚姻法》第三十三條: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對現役軍人提出離婚的(不論男女),需經原告所在單位團以上政治機關批准,並出具證明,否則不得提出離婚,也是對婚姻關係另一方的保護。

我國婚姻法關於離婚的規定有哪些

  我國《婚姻法》關於離婚的相關規定主要有:第三十一條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

  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的處理時,發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應准予離婚。

  第三十三條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男方不得提出離婚的規定有哪些

  男方不得提出離婚的情況主要有三種:

  1、女方在懷孕期間;

  2、女方在分娩後一年內;

  3、女方中止妊娠後6個月內。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

  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婚姻法離婚條件規定哪些

  關於離婚的相關規定主要有: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 ...

涉及軍人離婚的特別規定哪些

  涉及軍人離婚的特別規定有:現役軍人提出離婚,應持嚴肅慎重的態度,要不違反法令,不敗壞道德。申請離婚者須經所在單位團以上政治機關同意,並出具證明,方可到地方婚姻登記機關登記離婚,或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法律依據】   根據《關於軍隊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暫行規定》規定,現役軍人提出離婚,應 ...

懷孕了離婚財產分割的規定哪些

  懷孕了離婚財產分割的規定有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均等分割;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和財產的來源等情況,具體處理時也可以有所差別。屬於個人專用的物品,一般歸個人所有。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四條,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 ...

調解離婚的原則哪些規定

  有下列原則:當事人自由原則;合法原則;查明事實,分清是非的原則。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93條,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根據當事人自願的原則,在事實清楚的基礎上,分清是非,進行調解。   《民事訴訟法》第94條,人民法院進行調解,可以由審判員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議庭主持,並儘可能就地進行。人 ...

協議離婚孩子撫養權的規定哪些

  夫妻雙方協議離婚,對於子女撫養權的確定原則是:   1、首先是雙方可以就子女撫養權問題協議確定;   2、協議不成的,處理原則是:(1)若子女不足兩週歲的,離婚後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2)子女在兩週歲以上,且雙方同爭子女撫養權的,法院應同等的考慮雙方的情況,看子女隨哪方生活更有利於其成長;(3)子女在十週 ...

軍人如何訴訟離婚管轄法院哪些

  只有現役軍人的婚姻才是受到更多保護,否則就只能按照普通婚姻對待。一般情形下和現役軍人離婚的直接向軍人所在單位團以上機關駐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1條對軍人離婚訴訟管轄作出了詳細規定,將軍人分為文職軍人和 ...

關於離婚財產的法律規定哪些

  關於離婚財產的法律規定有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