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商標轉讓流程是,雙方首先訂立轉讓協議,共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經審查後予以公告,核發轉讓證明。
《商標法》第四十二條規定,轉讓註冊商標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簽訂轉讓協議,並共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受讓人應當保證使用該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轉讓註冊商標經核准後,予以公告。受讓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標專用權。
辦理商標轉讓流程是,雙方首先訂立轉讓協議,共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經審查後予以公告,核發轉讓證明。
《商標法》第四十二條規定,轉讓註冊商標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簽訂轉讓協議,並共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受讓人應當保證使用該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轉讓註冊商標經核准後,予以公告。受讓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標專用權。
1、在交房之後的六十天以內,戶主到有關單位部門上交登記備案材料辦理初始登記,之後前往有關部門領取登記請求表,嚴格根據標準填寫申請表,注意認真填寫。建議將填寫好的表格提交到地產商簽字和加蓋印章。
2、戶主到房產商認準的部門領室內面積測繪表,或是和房屋產權登記單位請求測繪室內面積,並諮詢明白需要什麼材料。緊接著把所有的材料都準備好,小心材料不可以有缺少,否則會影響處理的進度。
3、戶主交一定金額的維修基金和稅費,之後回家等通知就行了。辦理好以後有關單位會通知戶主去取證。留意,在交稅費的時候一定要核實證件上的名字、電話號碼等資訊是不是正確,還要核查房子的位置和麵積等。
出讓土地使用權轉讓需具備以下條件:
(1)按照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已經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並取得土地使用證;
(2)按照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屬於房屋建設工程的,應完成開發投資總額的25%以上。房屋已經建成的,應當取得房屋所有權證;
(3)轉讓方如為國有企業的,需經企業主管部門批准同意;如為公司制企業的,需經董事會決議同意;如為共有產轉讓的,需經共有人達成一致意見;
(4)沒有法律、法規規定禁止或限制轉讓的情形,如權屬有爭議、土地使用權被查封等;(5)沒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禁止或限制轉讓的情形;
(6)政府對擬轉讓地塊無收購儲備計劃。在符合上述前提下,按規定辦理出讓土地轉讓及土地變更登記手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條,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但是,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依法取得建設用地的企業,因破產、兼併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權依法發生轉移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