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確定公司型別、名字、註冊資本、股東及出資比例後,可以去工商局現場或線上提交核名申請。
2、確認地址資訊、高管資訊、經營範圍、線上提交預申請。
3、按照預約時間去工商局遞交申請材料。
4、攜帶准予設立登記通知書、辦理人身份證原件,到工商局領取營業執照正、副本。
1、確定公司型別、名字、註冊資本、股東及出資比例後,可以去工商局現場或線上提交核名申請。
2、確認地址資訊、高管資訊、經營範圍、線上提交預申請。
3、按照預約時間去工商局遞交申請材料。
4、攜帶准予設立登記通知書、辦理人身份證原件,到工商局領取營業執照正、副本。
1、私營企業開業登記私營企業籌備工作就緒後,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向登記主管機關申請在某一行業從事生產、經營活動,辦理正式的營業登記。其開業登記程式為:先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諮詢,就人員、經營範圍、登記主管機關等取得初步意見。再領取、填寫企業名稱預先核准書,辦理企業名稱預先核准手續。其次,向登記主管機關提交股東身份證明、委託書等必需的檔案、證明。登記主管機關受理後進行審查、核准,10日內作出核准或駁回的決定。 因為私營企業開業登記手續較為繁雜,故應提交的檔案也比較多。包括:
(1)申請人身份證明。獨資企業申請人是投資者本人,合夥企業申請人是指合夥人推舉的負責人。
(2)凡是申請開辦私營企業的人員,必須出具居民身份證,並根據自身情況提交如下證件:城鎮待業人員應提交待業證明;個體工商戶應提交營業執照;辭職、退職人員應提交原單位出具的辭職、退職證明;離退休人員應提交離休、退休證;停薪留職的科技人員應提交停薪留職協議書和資格證書;符合國家和省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人員,應按規定提交有關證明。沒有領發居民身份證的農村村民應提交戶籍證明。
(3)場地使用證明包括:自有私房應提交房產證明;租用房屋、場地應提交房屋場地租賃合同、有關房地產證明及管理部門許可使用證明;使用土地應提交土地管理部門的批准檔案。
(4)驗資證明。
(5)《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6)應提交公司章程及董事長、董事、監事等任職檔案。
(7)開辦合夥企業,需提交合夥人的書面協議。合夥協議應載明以下事項:合夥企業的名稱和主要經營場地的地點;合夥目的和合夥企業的經營範圍;合夥人姓名及其住所、合夥人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出資的期限;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辦法;合夥企業事務的執行;入夥與退夥,合夥企業的解散與清算;違約責任等。合夥協議可載明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限和合夥人爭議的解決方法。合夥協議須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2、到銀行開戶經營者將所擁有的資金存進自己選定的銀行並開設銀行帳戶。
3、辦理《法人程式碼證書》根據現代化管理的需要和保護企業法人的權力不受侵犯,經營者還需到當地技術監督部門或有關部門辦理《法人程式碼證書》。申領組織機構程式碼證書時,企業須提交由工商部門頒發的營業熱照,攜帶單位公章、法人代表(負責人)和經辦人的身份證、上一級主管部門的程式碼證或影印件
4、到稅務局辦理稅務登記
(1)個體辦證者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到稅務分局領取並填寫《個人稅務登記表》,附帶工商執照副本原件,到“稅務登記”視窗辦理稅務登記手續。
(2)企業辦證者攜帶營業執照副本及企業全國統一程式碼證、法人證書及企業公章,到地方稅務局領取填寫《企業稅務登記表》,領取微機編碼及納稅專戶帳號。再帶《企業稅務登記表》及上述附屬資料到市局辦證所辦理稅務登記手續。
5、到衛生防疫站辦理衛生許可證(1)組織員工到所在地的衛生防疫部門進行身體檢查,以辦理個人健康合格證(2)企業向衛生防疫部門提出申請,辦理衛生許可證。
6、到物價部門辦理收費許可證7、申請開業登記表辦完以上手續後,標誌著一家企業所需的各職能部門的批准已完成,即可到所在區的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個體工商戶申請企業登記表》,準備擇日開業
依據《個體工商戶條例》第九條規定,機關對申請材料依法審查後,按照下列規定辦理:1、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當場予以登記;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當場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2、對申請材料的實質性內容進行核實的,依法進行核查,並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是否予以登記的決定;3、不符合個體工商戶登記條件的,不予登記並書面告知申請人,說明理由,告知申請人有權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予以註冊登記的,登記機關應當自登記之日起10日內發給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