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辦理臨時身份證的公民,需要攜帶居民戶口本、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公安機關開具的居民身份證領取憑條辦理即可。
2、如果不確定的,建議可以向居住地公安機關進行諮詢以後再去辦理,要注意臨時身份證有效期間只有三個月,自簽發之日起計算的。
3、如果是有效期滿需要換證的公民,一般可以在身份證有效期滿之日前六個月(即半年以內)就可以向公安機關申請換領新的身份證了,整個換證辦理時間大約需要20個工作日,因此有需要換證的公民要預留充足的時間,要注意未滿16週歲的公民在更換身份證時,監護人必須同去。
1、辦理臨時身份證的公民,需要攜帶居民戶口本、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公安機關開具的居民身份證領取憑條辦理即可。
2、如果不確定的,建議可以向居住地公安機關進行諮詢以後再去辦理,要注意臨時身份證有效期間只有三個月,自簽發之日起計算的。
3、如果是有效期滿需要換證的公民,一般可以在身份證有效期滿之日前六個月(即半年以內)就可以向公安機關申請換領新的身份證了,整個換證辦理時間大約需要20個工作日,因此有需要換證的公民要預留充足的時間,要注意未滿16週歲的公民在更換身份證時,監護人必須同去。
機場辦理臨時身份證需要用到的材料有:
1、乘機時未攜帶有效乘機身份證件,可以向機場公安機關申請辦理《臨時身份證明》。
2、申請時應當向機場公安機關提供戶口本或駕駛證、社保卡、暫住證、工作證、介紹信,或過期的身份證、護照、《臨時身份證明》等身份證明材料(原件或影印件)及兩張本人近期1寸證件照片。
3、無法提供上述身份證明材料的,申請人應當向機場公安機關如實提供本人姓名、身份證號、戶籍所在地、家庭住址、同戶籍親屬人員情況等相關資訊。
4、機場公安機關查驗無誤後為其簽發《臨時身份證明》。
關於《臨時身份證》:
1、中華人民共和國臨時居民身份證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內地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可以申請領取的公民身份證明檔案。
2、臨時居民身份證的有效期限為三個月,有效期限自簽發之日起計算。
異地補辦身份證首先需要目前所在城市的居住證。可在居住地派出所辦理居住證。如果是在異地補辦身份證期間,需要出差住宿的話,一定要辦理臨時身份證,臨時身份證的有效期限是3個月的。
除了居住證還要有戶口本的單頁原件和影印件,準備好了之後,到當地派出所還要進行免冠正面照片的採集。補辦之前,會讓你填寫身份證掛失申請表。
【法律依據】《臨時居民身份證管理辦法》
第十條臨時居民身份證由公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簽發。
第十一條公民申領臨時居民身份證,應當交驗居民戶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並在其《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中加以註明。
第十二條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臨時居民身份證時,公安機關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及時辦理,並在收到申請後的三日內將臨時居民身份證發給申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