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七條規定,公民應當自年滿十六週歲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因此,身份證的申領是需要在戶籍所在地辦理的,但是《關於建立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掛失申報和丟失招領制度的意見》指明,對於身份證掛失申報和丟失招領可以異地受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七條規定,公民應當自年滿十六週歲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因此,身份證的申領是需要在戶籍所在地辦理的,但是《關於建立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掛失申報和丟失招領制度的意見》指明,對於身份證掛失申報和丟失招領可以異地受理。
不一定,要分為新辦二代身份證和更換二代身份證兩種,但是外地更換身份證需要材料證明。詳情如下:
1、如果未曾辦過第二代身份證或是需要辦快證,就必須在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辦理。
2、如果情況緊急,辦理快證3個工作日後可在市公安局自取,也可7個工作日後在身份證辦理處領取。辦理費用為40元,不過後者還需要自行繳納郵費。
3、如果曾辦過第二代身份證,需要更換身份證的,也可在區行政服務中心辦理,但只能辦理慢證。辦證時間為40個工作日,費用為20元。此外,更換身份證,本人還需帶上《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原證。
4、《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二代身份證按照年齡範圍劃分,使用期限有所不同:16至25週歲的居民身份證有效期為10年;
5、26至45週歲的居民有效期為20年;46週歲以上則為長期。未滿16週歲而自願申領的身份證有效期限為5年。
辦理房產證,是房主取得房屋所有權憑證的過程,需要房地產開發商提供有關手續,到房屋登記機構辦理。物業費,是小區業主對物業公司提供物業服務而支付的費用。二者之間不存在關係,其中一項事務的情況,對另一項事務不構成影響。
辦理房產證,適用《房屋登記辦法》。如果沒有辦理完成房產證,可以根據法律規定查詢原因,解決問題。
關於物業費,只要小區物業公司提供了物業服務,小區居民就應該按照物業管理的規定或者雙方簽訂的《物業管理合同》及時足額繳納物業費。也就是說,是否應該繳納物業費,只取決於物業服務的情況,與其他事項無關。
【法律依據】
《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
業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由建設單位交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