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離婚協議公證要注意的有:
1、注意需要提供的申請資料;
2、注意雙方當事人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
3、注意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
4、注意離婚協議約定的有關事項;
5、注意離婚協議的內容。
申辦離婚協議公證,不得委託他人代理。
【法律依據】
《公證法》第二十六條規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委託他人辦理公證,但遺囑、生存、收養關係等應當由本人辦理公證的除外。
辦理離婚協議公證要注意的有:
1、注意需要提供的申請資料;
2、注意雙方當事人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
3、注意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
4、注意離婚協議約定的有關事項;
5、注意離婚協議的內容。
申辦離婚協議公證,不得委託他人代理。
【法律依據】
《公證法》第二十六條規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委託他人辦理公證,但遺囑、生存、收養關係等應當由本人辦理公證的除外。
辦理遺贈撫養協議公證應當注意以下問題:
1、撫養人應是遺贈人的法定繼承人以外的公民或集體組織。
2、當事人的意思表示要真實,協議條款要完備,雙方的權利義務要明確。
3、遺贈人處分的財產是否為個人所有,有無債務。
4、撫養人已婚,或有成年子女與之共同生活的,要徵求其配偶及成年子女的意見,並應與其配偶共同為一方,與遺贈人簽訂協議。
【法律依據】
《繼承法》第三十一條公民可以與扶養人簽訂遺贈扶養協議。按照協議,扶養人承擔該公民生養死葬的義務,享有受遺贈的權利。公民可以與集體所有制組織簽訂遺贈扶養協議。按照協議,集體所有制組織承擔該公民生養死葬的義務,享有受遺贈的權利。
夫妻辦理婚前財產公證要注意的有:
1、注意審查婚前財產協議中的內容,約定的財產要做到雙方當事人無爭議;
2、對沒有房屋產權憑證的婚前財產公證,要注意收集當事人購置財產時給付款項的證明材料;
3、注意審查當事人申請辦理婚前財產公證的原因;
4、注意審查再婚當事人或另一方系再婚當事人提供的財產權利憑證,做到約定的財產無產權糾紛。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