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攜帶:居民戶口簿、本人兩張彩色寸頭照片、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交納證件工本費。
2、到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辦理申領手續,公安機關在對公民申報材料與本人戶口登記專案內容核對無誤後,將辦證資訊傳輸報送上一級公安機關制證。
3、申領證件,在前往辦證時,應攜帶居民戶口薄、兩張本人彩色相片(也可以在現場採集相片)和原申領的第一代居民身份證。
4、在辦理手續時,要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和進行身份證指紋收集,協助工作人員準確核身份證登記專案,並交納證件工本費。
1、攜帶:居民戶口簿、本人兩張彩色寸頭照片、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交納證件工本費。
2、到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辦理申領手續,公安機關在對公民申報材料與本人戶口登記專案內容核對無誤後,將辦證資訊傳輸報送上一級公安機關制證。
3、申領證件,在前往辦證時,應攜帶居民戶口薄、兩張本人彩色相片(也可以在現場採集相片)和原申領的第一代居民身份證。
4、在辦理手續時,要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和進行身份證指紋收集,協助工作人員準確核身份證登記專案,並交納證件工本費。
1、換領身份證時應攜帶居民戶口薄和舊的居民身份證;
2、在辦理手續時,要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和進行身份證指紋收集,協助工作人員準確核身份證登記專案,並交納證件工本費。流動人口錄指紋要回戶口所在地辦理。
3、現場要進行人像採集,人像的採集標準:證件照片為申領人正面免冠頭像,應穿著深色衣物,經常戴眼鏡的必須戴眼鏡照相,要保證人像清晰,無明顯畸變。
4、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
5、公安機關有效期滿換領居民身份證的,證件工本費20元,損壞換領、丟失補領的,證件工本費40元。
6、派出所受理申領居民身份證手續後,一個月後可到公安機關領取新證。
1、需要帶的材料:身份證照片和照相館提供的身份證照片拍攝回執單。
2、戶口本。
3、居住證(異地辦理才需要)。
4、辦理地點:常駐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居住地公安機關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點。
5、辦理費用:首次申領20元、到期換領20元、其他補辦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