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家庭和人員,原則上不能享受農村低保保障待遇:
家庭成員有勞動能力、無正當理由拒絕勞動,撂荒承包土地、山林、水塘等,或無正當理由拒絕參加有關部門組織的就業培訓、農業科技培訓和勞務輸出的;拒絕配合入戶調查或隱瞞家庭真實收入或轉移、放棄個人資產的;法定贍養義務人有贍養能力的;超過家庭經濟承受能力購買高檔非生活必需品或長期高消費的;家庭財產狀況明顯不符合保障條件、實際生活水平超過當地農村低保保障標準的;因賭博、吸毒等導致家庭實際生活水平低於當地農村低保保障標準,經教育仍不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家庭和人員,原則上不能享受農村低保保障待遇:
家庭成員有勞動能力、無正當理由拒絕勞動,撂荒承包土地、山林、水塘等,或無正當理由拒絕參加有關部門組織的就業培訓、農業科技培訓和勞務輸出的;拒絕配合入戶調查或隱瞞家庭真實收入或轉移、放棄個人資產的;法定贍養義務人有贍養能力的;超過家庭經濟承受能力購買高檔非生活必需品或長期高消費的;家庭財產狀況明顯不符合保障條件、實際生活水平超過當地農村低保保障標準的;因賭博、吸毒等導致家庭實際生活水平低於當地農村低保保障標準,經教育仍不改
1、有當地的農村居民戶口;
2、家庭的平均收入低於當地低保保障標準,也就是家庭經濟困難;
3、無勞動能力或者因疾病喪失勞動能力,人均收入高於低保標準但是不超過標準的150%;
4、領取退休金或養老金,人均收入低於當地低保保障標準;
5、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經濟困難。
農村低保認定需要具備以下條件:
1、在本轄區內持有農村戶口,其家庭人均實際收入低於本市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家庭及其成員。
2、按照本市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實行差額補助。
3、目前本市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為年人均3200元。
4、可去戶口所在地社會救助管理所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