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農村戶籍,且常住農村。
2、家庭成員中,具有勞動能力卻因為某些原因喪失勞動能力,沒有經濟來源的。
3、光榮復原的軍人,因,自身傷病或者其他原因沒有經濟來源的,或者生活水平低於正常標準的。
4、家庭成員人均年純收入和實際生活水平低於當地農村低保標準。
5、老人、兒童的贍養人和撫養人本身生活困難的可以申請低保補貼。
1、夫妻一方持有本市農業戶口,其配偶及子女為外省市或本市其他區縣農業戶口。
2、家庭年人均收入低於戶籍所在區縣當年農村低保標準的農村居民均屬保障範圍。
3、在現居住地定居一年以上,家庭年人均收入低於所在區縣當年農村低保標準的人員。
4、需要具備當地正式農業戶口,其他符合享受農村低保待遇的人員。
農村低保認定需要具備以下條件:
1、在本轄區內持有農村戶口,其家庭人均實際收入低於本市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家庭及其成員。
2、按照本市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實行差額補助。
3、目前本市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為年人均3200元。
4、可去戶口所在地社會救助管理所提出申請。
根據《保障物件申請條件》第五條規定:農村低保待遇以家庭為單位由戶主提出申請,申請人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擁有當地農村居民戶籍並在當地常住;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申請前12個月家庭年人均純收入低於當地農村低保標準;家庭財產狀況、實際生活水平與基本生活常年困難家庭特徵相符;
3、家庭主要勞 ...
1、首先是,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無法定贍養人或撫養人的居民。
2、其次,領取失業救濟金或失業救濟期滿仍未能重新就業,家庭人均收入低於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居民。
3、除此以外,在職人員和下崗人員在領取工資或最低工資、基本生活費後以及退休人員領取退休金後,其家庭收入仍低於保障標準的居民。根據國家有關 ...
1、有當地的農村居民戶口;
2、家庭的平均收入低於當地低保保障標準,也就是家庭經濟困難;
3、無勞動能力或者因疾病喪失勞動能力,人均收入高於低保標準但是不超過標準的150%;
4、領取退休金或養老金,人均收入低於當地低保保障標準;
5、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經濟困難。 ...
1、借款人家庭困難,需要有國家的支援;
2、借款人為人正直,信守承諾;
3、借款人申請貸款用以支援的專案,是國家政策性的;
4、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具有還款能力。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家庭和人員,原則上不能享受農村低保保障待遇:
家庭成員有勞動能力、無正當理由拒絕勞動,撂荒承包土地、山林、水塘等,或無正當理由拒絕參加有關部門組織的就業培訓、農業科技培訓和勞務輸出的;拒絕配合入戶調查或隱瞞家庭真實收入或轉移、放棄個人資產的;法定贍養義務人有贍養能力的;超過家庭經濟承受 ...
1、年滿18週歲、有常駐戶口或有效居留證件、有固定住所;
2、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狀況良好;
3、有貸款行認可的資產作為抵押或質押,或有足夠代償能力的單位或個人作為保證人;
4、書面申請;
5、在貸款行開立存款或玫瑰卡賬戶。 ...
1、無經濟來源、無勞動能力、無法定贍養人或撫養人的居(村)民。
2、領取失業救濟金期間或失業救濟期滿仍未能重新就業,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市低保標準的居(村)民。
3、在職人員在領取工資或最低工資及退休人員領取養老金後,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仍低於市低保標準的居(村)民。
4、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市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