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女兒擁有繼承權。依照《民法典》相關規定,子女是法定繼承的第一順序繼承人之一,依法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與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同時男女擁有平等的繼承權。因此女兒也擁有繼承權,包括婚生女、非婚生女、養女與有扶養關係的繼女。但對於不盡贍養義務的女兒,遺產分配時應當少分或不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一千一百二十六條繼承權男女平等。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農村女兒擁有繼承權。依照《民法典》相關規定,子女是法定繼承的第一順序繼承人之一,依法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與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同時男女擁有平等的繼承權。因此女兒也擁有繼承權,包括婚生女、非婚生女、養女與有扶養關係的繼女。但對於不盡贍養義務的女兒,遺產分配時應當少分或不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一千一百二十六條繼承權男女平等。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婚內的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只要父母的遺囑沒有明確指定女兒為繼承人,那麼女兒婚內繼承的遺產也是夫妻共同財產,所以丈夫沒有繼承權,但是女兒繼承的財產丈夫有份;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繼承權男女平等,對於農村宅基地只有使用權的繼承,子女可以繼承宅基地的使用權,對於宅基地上面的房屋、附著物屬於遺產,只要是合法的,就是能繼承的,男女都有繼承權。
根據2021年實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條的規定,繼承權男女平等。
《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第八條的規定,農村村民宅基地的所有權屬於集體,個人只有使用權,未經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轉讓、出租。實施村鎮規劃進行舊村、舊城改造需要調整宅基地的,原宅基地使用人應當服從。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條
繼承權男女平等。
《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第八條
農村村民宅基地的所有權屬於集體,個人只有使用權,未經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轉讓、出租。實施村鎮規劃進行舊村、舊城改造需要調整宅基地的,原宅基地使用人應當服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