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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房子是屬於戶主嗎

農村房子是屬於戶主嗎

  農村房子不是隻屬於戶主一人,原因是關係戶主的事情,國家沒有明確的規定必須誰是戶主,也就是說當時在配置房基地的時候,填寫應該得到宅基地的家庭,是誰的名字無關緊要,當時寫誰的名字誰就是戶主,只能是一個代名詞,戶主也可能是父親、母親、孩子等,一般的情況下都用家裡的父親名字。集體土地即所謂宅基地房屋的話,因涉及到農村居民的身份問題,如果不是本村符合條件的村民,有可能該買賣合同會被認定為無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規定農村宅基地屬農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只有該組織成員才享有宅基地使用權,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法律雖未禁止農村村民出賣、出租宅基地上所建住宅,但對售房主體卻有限制。農村房屋買賣的出售方一般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村民,而購買方則存在兩種情況,一是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二是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成員。

買農村房子可以公證嗎

  農村住房買賣可以做公證。

  農村房屋買賣公證包括以下2個方面:

  1、審查賣方的主體資格及轉讓房屋的合法性。農村房屋的出讓方應當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轉讓房屋合法性的審查,主要是審查宅基地的取得和使用是否符合《土地管理法》第62條的規定。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鎮)人民政府稽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2、審查買方的主體資格:在一般的買賣合同公證中,買方的資格無需過多審查,只要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即可。

農村房子可以買嗎

  農村的房子不能自由買賣。根據《土地管理法》的規定,農村集體土地屬於集體所有,禁止在非農村集體組織成員間買賣流通。農村的土地屬於集體所有,而房屋建造在集體所有土地上,房屋買賣必然涉及宅基地買賣,而宅基地買賣是我國法律、法規所禁止的,故房子不能自由買賣。

  法律依據:《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第一款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農村房子不過戶協議有效

  有效的,農村房子不過戶協議也是有效的,是否能夠過戶不影響協議的效力。只要房屋買賣協議符合規定的合同有效要件,協議即為有效。如果無法過戶,可以要求賣方依照約定履行合同,否則可以要求承擔違約責任。   《民典法》第四百六十九條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採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 ...

父母給子女買房子屬於贈與行為

  父母給子女買房子屬於贈與。   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七條,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 ...

農村無產權證的房子可以買賣

  農村無產權證的房子不可以買賣。   根據法律規定,下列房地產,不得轉讓:   (一)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的;   (二)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的;   (四)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    ...

房子拆了地皮還屬於

  老房子拆了,地皮一般是歸國家所有的,不歸個人所有的,但是國家會給予一部分拆遷款作為補償,具體拆遷多少金額就由當地拆遷政策所決定的。   老房子拆遷補償安置規定:   第十六條:拆遷人應當根據被拆遷房屋的用途對被拆遷人給予補償安置。房屋用途分住宅用房和非住宅用房。   所稱住宅用房是指在集體所有土地上依法取 ...

農村房子賣了折遷有補償

  農村房子賣了折遷有補償,如果農村房屋買賣合同生效,一旦房產過戶,買賣合同有效,拆遷時,拆遷款歸轉讓後的房屋所有權人。如果賣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以外的人,農村房屋買賣合同無效,拆遷時政府依法可以取消賣方使用權,即賣方不會得到補償。買方受處罰後,還可以參與審批,若符合相關規定則可以認定是合法使用,能夠得到補 ...

農村房子交房產稅

  農村村民自蓋的房屋屬於農村房屋,不在徵稅範圍之內,農民對此不用繳納房產稅。   稅務部門對農村房屋徵收房產稅,屬於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擅自開徵的行為。我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八十八條第一款規定: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納稅擔保人同稅務機關在納稅上發生爭議時,必須先依照稅務機關的納稅決定繳納或者解繳稅款及滯納金或者 ...

農村房子確權寫兒子名字行

  視情況而定:   其一、如果兒子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則農村房屋確權可以寫兒子的名字;   其二、如果兒子是未成年人,不具有完成民事行為能力,則不可以進行確權登記。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