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如果在一級表親和二級表親之間有一級隔代表親和一級隔山表親通婚,則近親指數就是1/32 ,其他型別依次類推。
第二,然而與非近親結婚相比,二級近親的風險增大8倍;一級近親的風險增大31倍;兄妹通婚的風險率則是正常隨機婚配的125倍。
第三,中國婚姻法第六條規定: “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直系血親指父母與子女,祖父母與孫子女,外祖父母與外孫子女之間的關係。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包括同胞、叔(伯、姑)與侄(女)、舅(姨)與外甥(女)之間的關係。
第一,如果在一級表親和二級表親之間有一級隔代表親和一級隔山表親通婚,則近親指數就是1/32 ,其他型別依次類推。
第二,然而與非近親結婚相比,二級近親的風險增大8倍;一級近親的風險增大31倍;兄妹通婚的風險率則是正常隨機婚配的125倍。
第三,中國婚姻法第六條規定: “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直系血親指父母與子女,祖父母與孫子女,外祖父母與外孫子女之間的關係。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包括同胞、叔(伯、姑)與侄(女)、舅(姨)與外甥(女)之間的關係。
首先從法律上講,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是明確禁止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之間的親屬結婚的,這屬於法律的強行性規定,違反此規定的法律行為屬於無效的法律行為,無效法律行為是自始無效的,不會產生婚姻關係的效力。其次,從科學上講,容易使不利於生存的隱性有害基因在後代中相遇,從而影響後代的身體健康成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一)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二)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一百五十三條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表兄妹結婚會影響幾代 表兄妹結婚會影響幾代人
表兄妹結婚會影響幾代人並沒有明確的答案,但表親之間或者是近親之間結婚確實會導致大多數孩子有問題,這是因為從共同祖先獲得了較多的相同基因,容易使對生存不利的隱性有害基因在後代中相遇(即純合),因而容易出生素質低劣的孩子。即使是雙方顯性基因出現問題,也不能代表不是某些疾病的攜帶者,或許他的後代會遺產這樣的隱性基因,成為顯性基因。所以究竟說能影響幾代是不能明確的,具體情況需具體分析。
表兄妹子女法律規定可以結婚嗎
表兄妹的子女不能結婚
中國婚姻法明文規定三代以內的血親,不論是直系還是旁系的都是不能結婚的,否者結婚後孕育的後代大部分情況下輕者身體殘疾患有疾病重者死亡不可挽回。
所以為了避免不必要的悲劇發生,表兄妹的子女剛好是第三代血緣關係,所以是不被允許結婚的,為看後代著想也不要想著碰運氣,除非你們結婚後可以一直丁克,否者就是對下一代的不負責。
不能近親結婚的範圍
1、父母和子女之間、爺爺奶奶和孫子孫女之間、姥姥、姥爺和外孫子、外孫女之間不能結婚。
2、和自己的伯伯、叔叔、舅舅、姑姑、姨母不能結婚。
3、和自己的親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不能結婚。
4、同源於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異母、同母異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間不能結婚。
5、不同輩的叔、伯、姑、舅、姨與侄(女)、甥(女)。即叔叔(伯伯)不能和兄(弟)的女兒結婚。
6、姑姑不能和兄弟的兒子結婚;舅舅不能和姐妹的女兒結婚;姨媽不能和姐妹的兒子結婚。
近親結婚的無效婚姻,法院如何處理
即使已經成婚的,在考慮懷孕之前應該進行遺傳諮詢。出生後的孩子應加強隨訪,定期檢查。如果第一個孩子生後患遺傳性疾病,是不是生第二胎應去醫院進行遺傳諮詢。如果抱著僥倖的心理,冒風險再生一個,至少可以說再生一個其遺傳性疾病的發生率遠遠比一般人群要高。曾遇到一對錶兄妹結婚的夫婦,連生三胎均為頭小畸形,終日臥床不起,成為家庭的負擔。
《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2條規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宣告婚姻無效案件後,經審查確屬無效婚姻的,應當依法作出宣告婚姻無效的判決。原告申請撤訴的,不予准許。《婚姻法司法解釋(一)》第9條還規定,人民法院審理宣告婚姻無效案件,對婚姻效力的審理不適用調解,應當依法作出判決;有關婚姻效力的判決一經作出,即發生法律效力。當事人不可以提前上訴。涉及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的,可以調解。調解達成協議的,另行製作調解書。對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問題的判決不服的,當事人可以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