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退休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了競業限制協議的,退休二年內要遵守協議的約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四條:競業限制的人員限於用人單位的高階管理人員、高階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競業限制的範圍、地域、期限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
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前款規定的人員到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如果退休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了競業限制協議的,退休二年內要遵守協議的約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四條:競業限制的人員限於用人單位的高階管理人員、高階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競業限制的範圍、地域、期限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
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前款規定的人員到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1、長春退休人員有取暖費。
2、長春市企業退休人員取暖費由原工作單位負擔和發放。但改制、破產企業中改制、破產前參加社會保險的退休人員的採暖費補貼由社保機構稽核和發放。
3、根據國家建設部等八部委《關於進一步推進城鎮供熱體制改革的意見》(建城〔2005〕220號)精神和吉林省城鎮供熱體制改革領導小組《對相關事項的批覆》(吉熱改〔2006〕1號),結合我市實際,決定自2006-2007年採暖期起,不再執行原來的由單位統包供熱及報銷採暖費的辦法,採暖費補貼直接發放給職工,由用熱戶直接向供熱單位交納采暖費。
簽訂競業限制協議要給予相應的補償。根據《勞動合同法》第23條第二款規定: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競業限制”條款的同時,要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
202x年春節退休人員有過節費嗎 202x年春節退休人員有補貼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