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下列問題:
1、要提早通知房東。租房者如果打算另遷新居,結束和現在房東的租賃關係,至少應該在遷移之前30天左右通知房東。
2、讓房東進行退房前檢查。在居住期間,如果你損壞了房間,那麼,將面對的要麼是部分扣除抵押金要麼完全扣除抵押金。如果損壞的成本超過了抵押金,那麼還應賠償。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218條,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注意下列問題:
1、要提早通知房東。租房者如果打算另遷新居,結束和現在房東的租賃關係,至少應該在遷移之前30天左右通知房東。
2、讓房東進行退房前檢查。在居住期間,如果你損壞了房間,那麼,將面對的要麼是部分扣除抵押金要麼完全扣除抵押金。如果損壞的成本超過了抵押金,那麼還應賠償。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218條,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在退房的時候,會碰到房東不退還押金的情況,有些人選擇了妥協,但其實只要保留證據可以起訴解決,那麼,房東不退還押金怎麼辦?退租時需要注意哪些細節?下面小編就帶來介紹。
首先,房東無故不退還押金的,可以採取的方式當然是協商。關於押金一般在合同中會有約定,房東的行為屬於對合同的違約,可以按照合同約定的方式處理。
其次,是協商解決不了的,可起訴解決。如果房東的惡意違約違反合同法的規定,向法院起訴既能要求返還押金,也能要求其按照合同支付違約金。
起訴必須做到證據充分,必須要證明的事項有以下幾個:確實存在租賃關係並且租賃關係已經結束,沒有以上需要賠償房東的事項,房東確實有扣押證據的行為事實。為了證明事實,平時對租房相關資訊保留下來,作為證據支援主張。
租期結束後,是否續租取決於雙方的協商,協商不成即進入退租環節。退租之時,雙方的關注點主要在於押金退還和房屋騰退。
1.對於押金,在相關設施及房屋狀況核對無誤之後,通常會全額退還。出租人以房屋和屋內設施的折舊為由拒絕退還押金或者要求賠償,則需要判斷房屋和屋內設施的折舊是否超過了正常使用限度。建議在入住和退租時分別對房屋重要部位和設施進行拍照,方便退租時進行對比。
2.對於房屋騰退,騰退的時間點直接影響後續是否產生佔有使用費。在司法實踐中,雙方往往就搬離時間產生爭議,而確定該時間點的關鍵是物品是否搬離以及房屋鑰匙是否交接。
簽訂租房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在看到心儀的房源,經過磋商後,雙方進入簽訂合同階段。根據《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條規定: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將口頭約定內容形成書面形式,是保證雙方當事人權利的重要方式,有助於敦促各方恪守契約精神。
1.要明確合同相對方身份。在簽訂租房合同前,一定要仔細確認對方身份,確認對方有出租房屋的權利。要了解對方是否為房地產權證登記的產權人。若對方是轉租房屋,則要了解對方與房屋所有權人的租賃合同期限,以及是否具備轉租權。
2.除去房屋租金、支付方式等基本條款之外,還要注意對於房屋內的相關設施情況進行約定並辦理交接,例如是否配有冰箱、洗衣機等,防止出租方為簽訂租賃合同而作出虛假承諾,損害己方利益。
3.網路上有很多關於出租屋改造的內容,比如貼牆紙、地磚、甚至重新整體裝修等。要注意,對於房屋改造要慎重,不僅要先徵得房東的許可,還要符合相關行政管理的要求,防止不必要的糾紛發生。
購買二手房要注意的陷阱有:
1、賣方為了促成交易,往往隱瞞真實資訊;
2、房價上漲賣方毀約;
3、中介人員素質不一,常常在簽訂合同或辦理手續時出現問題,導致當事人產生爭議;
4、違約責任不明確。
【法律依據】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五條,房地產權利人應當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規,依法納稅。
房地產權利人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