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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後取保候審的條件是什麼

逮捕後取保候審的條件是什麼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67條規定,取保候審的條件為,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逮捕後取保候審需要什麼程式

  逮捕後取保候審需要走的程式有:

  一、取保候審的辦理程式:

  1、取保候審的申請

  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出取保候審的申請。並採用書面形式。

  2、取保候審的決定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審的申請書後,應當在7天之內作出是否同意的答覆。

  3、取保候審的執行

  取保候審的執行機關為公安機關。公安機關在執行時,應當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讀《取保候審決定書》,並令其簽名或蓋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審期間應當遵守的規定。

醉駕後取保候審了法院還判嗎

  會的,取保候審不影響審判程式,取保候審後,在法院使用簡易程式開庭,與是否判決實刑沒有直接關係。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九條,人民檢察院對於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複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

  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案件,改變管轄的,從改變後的人民檢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查起訴期限。


被批捕取保候審的可能性大嗎

  只要符合取保候審的條件,批捕後也能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是指在刑事訴訟中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機關對未被逮捕或逮捕後需要變更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為防止其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並出具保證書,保證隨傳隨到,對其不予羈押或暫時解除其羈押的一種強制措施。 ...

監察委留置取保候審可以嗎

  留置是指經公安機關批准將當場盤問發現的違法犯罪嫌疑人留在公安機關繼續查問的行為。   只要符合取保候審的條件就可以。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 ...

逮捕以後取保候審要走什麼程式

  逮捕以後取保候審要走的程式是:   1、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出取保候審的申請;   2、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審的申請書後,應當在7天之內作出是否同意的答覆;   3、公安機關在執行時,應當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讀取保候審決定書,告知其在取保候審期間應當遵守的規定。    ...

批捕取保候審找誰進行申請

  批捕後取保候審向公安局辦案人員申請,被公安執行逮捕後,案件還沒有移交到檢察院,這個階段屬於偵查階段,案件仍然由公安局管轄。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

刑事拘留取保候審條件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 ...

取保候審變更為逮捕條件是什麼

  取保候審,是指偵查機關責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擔保人或交納保證金並出具保證書,保證其不逃避或妨礙偵查,並隨傳隨到的一種強制措施。   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將取保候審變更為逮捕的條件是:   1、被取保候審人企圖自殺、逃跑,逃避偵查、審查起訴的;   2、被取保候審人實施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干擾證人作證 ...

逮捕可以取保候審的情形有哪些

  逮捕後可以取保候審的情形有: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3、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4、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