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況下,偵查羈押期限為兩個月,自逮捕之日起起算。
需要經過公安偵查、檢察院審查起訴、法院審判後才能確定其應當承擔的刑事責任。審查起訴需1個月,法院審理通常也是一個月,但如果案情重大複雜,或有其他法定情形上述期限可以延長。
逮捕,是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實施妨礙刑事訴訟的行為,逃避偵查、起訴、審判或者發生社會危險性,而依法剝奪其人身自由,予以羈押的一種強制措施。
通常情況下,偵查羈押期限為兩個月,自逮捕之日起起算。
需要經過公安偵查、檢察院審查起訴、法院審判後才能確定其應當承擔的刑事責任。審查起訴需1個月,法院審理通常也是一個月,但如果案情重大複雜,或有其他法定情形上述期限可以延長。
逮捕,是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實施妨礙刑事訴訟的行為,逃避偵查、起訴、審判或者發生社會危險性,而依法剝奪其人身自由,予以羈押的一種強制措施。
強姦犯被逮捕了會判刑,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姦淫不滿十四周歲幼女的,以強姦論,從重處罰。
【法律依據】
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姦淫不滿十四周歲幼女的,以強姦論,從重處罰。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1、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情節惡劣的;
2、強姦婦女、姦淫幼女多人的;
3、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姦婦女的;
4、二人以上輪姦的;
5、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是不是被判刑是有法院來認定,也就是說沒有法院的判決任何機關不能定誰誰有罪,逮捕只是公安機關在偵查案件過程中採取的一種手段,但是在我國被逮捕後就失去了人生自由,被關押了起來,如果將來人有釋放了,認為不構成犯罪,那麼公安機關和檢察院等於是辦理了錯案,要追究責任的,所以被逮捕後一般情況下都是要被判刑的。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規定,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民法典》生效時間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