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九條規定,佔有或者使用易燃、易爆、劇毒、高放射性、強腐蝕性、高致病性等高度危險物造成他人損害的,佔有人或者使用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是,能夠證明損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擔責任。被侵權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重大過失的,可以減輕佔有人或者使用人的責任。
因此,煙花屬於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具有較大的火災危險性,法律賦予其佔有人、使用人較強的安全保障責任,除因不可抗力或者受害人故意之外,致人損害的賠償責任應由其佔有人、使用人承擔。
我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九條規定,佔有或者使用易燃、易爆、劇毒、高放射性、強腐蝕性、高致病性等高度危險物造成他人損害的,佔有人或者使用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是,能夠證明損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擔責任。被侵權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重大過失的,可以減輕佔有人或者使用人的責任。
因此,煙花屬於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具有較大的火災危險性,法律賦予其佔有人、使用人較強的安全保障責任,除因不可抗力或者受害人故意之外,致人損害的賠償責任應由其佔有人、使用人承擔。
因為是意外傷人不是故意造成,因此就根據意外傷人的程度,看是達到重傷的程度還是隻是輕傷或者是輕微傷,如果意外造成他人傷是輕傷或者輕微傷,是不負刑事責任的,但是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如果意外造成他人重傷是要負刑事責任的。
【法律依據】
根據《刑法》第十五條,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生這種結果的,是過失犯罪。過失犯罪,法律有規定的才負刑事責任。
《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條,過失傷害他人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陸之昂傷人是第42集。突然有人對好友傅小司進行人身攻擊,陸之昂出手幫助傅小司,陸之昂被砸傷倒地,傅小司眼前一片模糊,場面一度混亂。丁易陽在人群中穿梭,徑直走向傅小司,狠狠打了傅小司,並在公共場合踐踏傅小司繪畫的手,看著傅小司備受折磨的樣子,陸之昂衝動地撿起地上的瓶子搭在丁易陽頭上,並誤傷了他。立夏和發小七七考入淺川一中,認識了傳說中風雲人物的傅小司和陸之昂,畢業後,傅小司發行畫集,紅遍了全中國。立夏成為了傅小司的助手兼另一半。七七參加歌唱比賽奪冠,成為全中國的青春偶像。為了成為歌手而北漂的遇見,依舊在為夢想堅持。
在每個人都被急速到來的世界衝撞得看不清未來的時候,更大的逆境接踵而至,幾乎完全逆轉並影響了每個人的人生:傅小司的坎坷、立夏的離開、陸之昂的入獄、程七七的背叛、遇見男友的去世。在離夏天最遠的地方,十年的光陰讓人發現,除了記憶外,什麼也不能永久,但他們都學會了愛和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