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道路上臨時停車的,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罰款200,不扣分,50至200的罰款。《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條,機動車應當在規定地點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機動車。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條規定施劃的停車泊位除外,在道路上臨時停車的,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在道路上臨時停車的,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罰款200,不扣分,50至200的罰款。《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條,機動車應當在規定地點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機動車。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條規定施劃的停車泊位除外,在道路上臨時停車的,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交通法56條的內容是:機動車應當在規定地點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機動車。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條規定施劃的停車泊位除外。在道路上臨時停車的,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如果已經開出了現場處罰單,那應該在15個工作日內處理好罰款,否則會有滯納金的。
機動車應當在規定地點停放。違章亂停放車輛會使得城市的形象受到影響,亂停放車輛就會使得城市的秩序出現混亂的現象。
如果在行駛中隨意的停放,那麼就會導致交通事故也會增加,機動車突然的停車也會使得其他的駕駛員無法做好準備,因此就會將碰撞事故以及追尾意外的發生增加。
違章停車,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條第1款、《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63條,《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條第2款、第90條的規定處罰是處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通常都是罰200元。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條是關於機動車違停的規定,根據第九十三條的規定,對違停車輛,可處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條:
機動車應當在規定地點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機動車;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條規定施劃的停車泊位除外。在道路上臨時停車的,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條:
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機動車停放、臨時停車規定的,可以指出違法行為,並予以口頭警告、令其立即駛離。
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處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並可以將該機動車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停放。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拖車不得向當事人收取費用,並應當及時告知當事人停放地點。
因採取不正確的方法拖車造成機動車損壞的,應當依法承擔補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