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遲延履行債務利息怎麼確定

遲延履行債務利息怎麼確定

  計算“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時,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銀行貸款的利率因期限不同而不同,貸款時間越長,利率越高。確定利率應以“日期”為準,即從法律文書確定的期間屆滿次日起適用銀行同期貸款利率。

  所謂同期,即從計息開始之日起至計算利息之日之間經過的期間,若為6個月以下,則適用6個月以下貸款的利率;若為2年左右,則適用1至3年的利率。

  同時,因為銀行的利率會隨著國民經濟的發展需要而做出適時的調整,法院要嚴格按法律規定,以銀行同期利率為準。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的,應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其他義務的,應當支付遲延履行金。

遲延履行債務利息要怎麼確定

  遲延履行利息是專指被執行人未按生效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的情況下,應當加倍支付的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被執行人未按生效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其他義務的,應當支付遲延履行金。已經造成損失的,雙倍補償申請執行人已經受到的損失;沒有造成損失的,遲延履行金可以由人民法院根據具體案件情況決定。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的,應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其他義務的,應當支付遲延履行金。

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怎麼算

  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如果雙當事有約定的按其約定,但是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民間借貸司法解釋》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

  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沒有約定的,一方可以要求對方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債務利息。


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司法解釋

  遲延履行利息司法解釋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程式中計算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主要內容包括加倍部分債務利息自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履行期間屆滿之日起計算;生效法律文書確定分期履行的,自每次履行期間屆滿之日起計算;生效法律文書未確定履行期間的,自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等。 ...

遲延履行利息有哪些特徵

  遲延履行利息的特徵有:   1、直接性,在執行過程中,對金錢給付義務的執行,執行人員可以根據法律的規定,確定遲延履行利息的數額;   2、懲罰性,被執行人拖延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所需承擔的遲延履行利息是銀行同期貸款最高利率計付的債務利息上增加一倍的利息;   3、彌補性,是法律上規定對義務人懲罰同時對權利人 ...

拒絕履行債務和逾期違約是否一樣

  拒絕履行債務和逾期違約一樣,預期違約行為和履行期到來後的拒絕履行一樣,都是指債務人無正當理由拒絕履行債務,並損害債權人的利益的行為。在明示毀約中,債務人已實施一定的行為,明確地表示他將單方面撕毀合同,解脫債務的拘束。   【法律依據】   根據《合同法》第108條,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 ...

加倍遲延履行金怎麼算

  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程式中計算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有明確規定。   1、計算標準:遲延履行金=欠款金額×日萬分之一點七五×遲延履行期間。   2、計算期限:自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履行期間屆滿之日起計算;生效法律文書確定分期履行的,自每次履行期間屆滿之日起計算;生效法律文書未確 ...

遲延履行金的種類

  1、金錢給付義務的遲延履行金。此類遲延履行金僅當執行名義所確定的給付標的物為以貨幣形式表現的一定數額的金錢時才得以適用。   2、非金錢給付義務的遲延履行金。此類遲延履行金所指向的義務內容是執行名義所確定的被執行人須在一定期限內履行的給付金錢義務以外的其他義務,如交付物品、票證、遷出房屋、退出土地、完成一 ...

合同到期後仍在履行效力如何確定

  合同到期後,如果雙方繼續履行合同的視為又達成新的合同,繼續履行是有效的,但為了保險起見,建議重新簽訂一份合同。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在簽字或者蓋章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 ...

運輸合同履行地如何確定

  鐵路、公路、水上、航空運輸和聯合運輸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運輸始發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因此在確定管轄法院時,運輸合同履行地應為運輸始發地、目的地。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十七條規定,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