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我國繼承法的規定,法定繼承遺產的,繼承的順序是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有第一順序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繼承比例:同一順序繼承人之間平等分配遺產。
【法律依據】
根據《繼承法》第13條規定,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依據我國繼承法的規定,法定繼承遺產的,繼承的順序是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有第一順序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繼承比例:同一順序繼承人之間平等分配遺產。
【法律依據】
根據《繼承法》第13條規定,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法定繼承順序為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分配比例根據《繼承法》第13條規定,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能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法律依據】
《繼承法》第十二條,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法》將於2020年12月31號失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條,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民法典》生效時間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