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給孫子屬於遺贈行為。根據繼承法之規定,孫子女、外孫子女並不是法定繼承人,所以這種情形應屬遺贈。那麼孫子在受遺贈後的法定期間內要接受遺贈,這樣才能合法得到該遺產。
【法律依據】
《繼承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後兩個月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遺產給孫子屬於遺贈行為。根據繼承法之規定,孫子女、外孫子女並不是法定繼承人,所以這種情形應屬遺贈。那麼孫子在受遺贈後的法定期間內要接受遺贈,這樣才能合法得到該遺產。
【法律依據】
《繼承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後兩個月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依據公司法的規定,轉讓股權是屬於股東的權利之一,股東依據公司章程和法律的規定,將股權轉讓給個人是合法的。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七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如果在有欠款的情況下往信用卡里存錢,不論是在同一家銀行存款機上往卡里存款,還是用網上銀行轉帳匯款,還是從櫃檯直接往卡里存款,都算給信用卡還款。
提示:如果不是因為還款,儘量不要往信用卡里存錢,因為信用卡存錢沒有利息,如果想要取出存在信用卡里面的錢,大部分銀行要收取溢繳款領回手續費。也就是說信用卡使用者還款時多繳的資金或存放在信用卡賬戶內的資金,取出來時要支付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