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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贈扶養協議可以分為哪些種類

遺贈扶養協議可以分為哪些種類

  遺贈扶養協議是遺贈人和扶養人之間關於扶養人承擔遺贈人的生養死葬的義務,遺贈人的財產在其死後轉歸扶養人所有的協議。

  《繼承法》的規定,遺贈扶養協議可分為以下兩類:

  一類是公民之間的遺贈扶養協議。

  《繼承法》第三十一條第一款規定“公民可以與扶養人簽訂遺贈扶養協議。按照協議,扶養人承擔該公民生養死葬的義務,享有受遺贈的權利。”

  另一類是公民與集體所有制組織之間的遺贈扶養協議。

  《繼承法》第三十一條第二款規定“公民可以與集體所有制組織簽訂遺贈扶養協議。按照協議,集體所有制組織承擔該公民生養死葬的義務,享有受遺贈的權利。”

遺贈扶養協議與遺贈的區別有哪些

  1、遺贈扶養協議是雙方法律行為,而遺贈是單方法律行為。遺贈扶養協議採用合同形式,而遺贈的意思表示採用遺囑形式。

  2、遺贈扶養協議是死後生效行為與生前生效行為的結合,而遺贈屬於死後生效的行為。

  3、遺贈扶養協議中的扶養人必須是有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集體組織,而遺贈中的受遺贈人可以是有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也可以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

  4、遺贈扶養協議屬於有償的行為,遺贈是無償的行為。

  5、《繼承法》中關於受遺贈人以及遺贈扶養協議中扶養人接受、放棄權利的規定不同。

  法律依據:

  《繼承法》第十六條【遺贈的一般規定】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第三十一條【遺贈扶養協議】公民可以與扶養人簽訂遺贈扶養協議。按照協議,扶養人承擔該公民生養死葬的義務,享有受遺贈的權利。公民可以與集體所有制組織簽訂遺贈扶養協議。按照協議,集體所有制組織承擔該公民生養死葬的義務,享有受遺贈的權利。

專利分為哪些種類

  專利分為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三類。

  【法律依據】

  根據《專利法》第二條,本法所稱的發明創造是指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

  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

  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於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

  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並適於工業應用的新設計。


遺贈扶養協議可以口頭嗎

  法律並未規定遺贈扶養協議必須為書面形式,因此,遺贈扶養協議是可以口頭訂立的。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條自然人可以與繼承人以外的組織或者個人簽訂遺贈扶養協議。按照協議,該組織或者個人承擔該自然人生養死葬的義務,享有受遺贈的權利。 ...

遺贈扶養協議公證要交什麼材料

  遺贈撫養協議公證要交的材料有:   1、遺贈人、扶養人身份證明及戶籍證明   2、遺贈人、扶養人居住在本市的證明   3、遺贈財產憑證   4、遺贈人與扶養人簽訂的遺贈扶養協議   5、扶養能力的證明   6、遺贈人家庭成員情況證明   【法律依據】   我國《繼承法》第三十一條規定:“公民可以與扶養人簽 ...

養老保險分為哪些種類

  養老保險可分為商業養老保險以及社會養老保險。商業養老保險是個人在保險公司那裡購買的,沒有限制條件。社會養老保險則是勞用人單位依法為勞動者繳納,或者勞動者以靈活就業者的身份繳納的。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 ...

公民的人身權可分為哪些種類

  (1)生命健康權。《民法通則》第98條規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權。   (2)姓名權。《民法通則》第99條規定: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假冒。   (3)肖像權。《民法通則》第100條規定:公民享有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

口頭遺贈扶養協議無效嗎

  以口頭形式訂立的遺贈扶養協議是有效的。但是當發生爭議時,主張存在有遺贈扶養協議的當事人應當提供相應的證據予以證明。   【法律依據】   《繼承法》第五條規定,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

食用雞分為哪些種類

  食用雞種類分為兩大型別。一類是快大型白羽肉雞(一般稱之為肉雞),另一類是黃羽肉雞(一般稱之為黃雞,也稱優質肉雞)。快大型白羽肉雞的主要特點是生長速度快,飼料轉換效率高。正常情況下,42天體重可達2650克,飼料轉化率1.76∶1,胸肉率19.6%。黃羽肉雞生長速度慢,飼料轉化率低;但適應性強,容易飼養,雞 ...

遺贈扶養協議多久失效

  遺贈扶養協議中接受遺贈的時間是有限制的,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後兩個月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法律依據】   《繼承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