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贈扶養協議是一種協議行為,遺贈扶養協議不需要公證即發生法律效力。當事人可依據需要決定是否辦理公證。
辦理遺贈扶養協議公證,當事人應向公證處提交以下證件和材料:1.當事人的身份證、戶口薄;扶養人為組織的,應提交資格證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代理人應提交授權委託書;2.居民(村民)委員會或所在單位出具的遺贈人的家庭成員情況證明;3.居民(村民)委員會或所在單位出具的扶養人的經濟情況和家庭成員情況證明;4.遺贈財產清單和所有權證明;5.扶養人有配偶的,應提交其配偶同意訂立遺贈扶養協議的書面意見;6.遺贈扶養協議書。
【法律依據】
《繼承法》第三十一條規定,公民可以與扶養人簽訂遺贈扶養協議。按照協議,扶養人承擔該公民生養死葬的義務,享有受遺贈的權利。公民可以與集體所有制組織簽訂遺贈扶養協議。按照協議,集體所有制組織承擔該公民生養死葬的義務,享有受遺贈的權利。
遺贈扶養協議是遺贈人和扶養人之間關於扶養人承擔遺贈人的生養死葬的義務,遺贈人的財產在其死後轉歸扶養人所有的協議。
遺贈扶養協議是一種平等、有償和互為權利義務關係的民事法律關係。
簽訂遺贈扶養協議,其目的在於使那些沒有法定贍養義務人或雖有法定贍養義務人但無法實際履行贍養義務的孤寡老人,以及無獨立生活能力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
在簽訂遺贈撫養協議時,應注意以下幾點,扶養主體必須是法定繼承人以外的公民或集體組織。被扶養人能與公民簽訂遺贈扶養協議,也能與集體組織簽訂遺贈扶養協議。
內容應明確具體寫出遺贈扶養雙方各自的權利義務。
作為合同的一種遺贈撫養協議的簽訂並不必然需要見證人,只要協議內容真實合法,就是有效的。
法律依據:《繼承法》第5條: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撫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所以遺贈撫養協議最優先,遺囑繼承、遺贈次之,法定繼承再次之。
遺贈扶養協議屬於人身關係的協議,不適用合同法,適用繼承法。
【法律依據】
《繼承法》第31條規定:“公民可以與扶養人簽訂遺贈扶養協議。按照協議,扶養人承擔公民生養死葬的義務,享有受遺贈的權利。”
他人證明口頭遺贈撫養協議是無效的,當事人口頭形式訂立的遺贈扶養協議是有效的。
【法律依據】
《繼承法》第五條規定,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
遺贈撫養協議如果只有手印,需要透過鑑定確認手印的真實性,另外,還要結合其他證據證明協議的真實性。遺贈扶養協議是遺贈人和扶養人之間關於扶養人承擔遺贈人的生養死葬的義務,遺贈人的財產在其死後轉歸扶養人所有的協議。遺贈扶養協議是一種平等、有償和互為權利義務關係的民事法律關係。
法律依據:
《繼承法》第三 ...
保姆取得的遺贈撫養協議也是有效的,而且它的法律效力高於遺囑。
【法律依據】
我國《繼承法》第五條規定,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在財產繼承中如果各種繼承方式並存,應首先執行遺贈扶養協議,其次是遺囑和遺贈,最後才是法定繼承。 ...
遺贈撫養協議無效的情形包括以下:
一、無效遺贈扶養協議導致的失效;
二、遺囑人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導致的失效;
三、違背遺囑人真實意願導致的失效;
四、多份遺囑內容衝突導致的失效;
五、遺囑人生前對自己財產的處分導致的失效;
六、對不屬於自己財產的無效處分導致的失效;
...
法律並未規定遺贈扶養協議必須為書面形式,因此,遺贈扶養協議是可以口頭訂立的。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條自然人可以與繼承人以外的組織或者個人簽訂遺贈扶養協議。按照協議,該組織或者個人承擔該自然人生養死葬的義務,享有受遺贈的權利。 ...
1、不需要的。父母把房產證改成孩子名字可以贈與和買賣。
2、明確是透過買賣辦理過戶手續的,攜帶好雙方身份證、戶口簿、父母親的結婚證、房產證到房管局辦理轉移登記。
3、買賣費用:契稅1.5%,交易手續費每平方6元,個人所得稅1%,水利建設基金0.1%,登記工本費,5年外的可免5.6%營業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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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選,夫妻財產約定應當以書面的形式,沒有采用書面形式的,認定為沒有約定。
其次,夫妻雙方對約定可以進行公證,也可以不進行公證。如果進行了公證,變更時也應進行公證。夫妻雙方沒有公證的財產約定,只要不違反有關法律的強制性的規定,就應為有效約定。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第一款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