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縣制是古代中央集權制在地方政權上的體現,發起於春秋戰國時期,經過秦始皇的改革,正式成為了秦漢以後的地方政治體制。唐乾元元年年,改郡為州,郡縣制廢,對郡縣制簡單介紹如下:
1、郡縣制是中國古代繼宗法血緣分封制度之後出現的以郡統縣的兩級地方行政制度;
2、郡縣制指對中國古代實行的中央集權體制下,郡、縣二級政權的地方行政制度(類似於行政區劃)的總稱。
3、縣制起源於春秋時期的楚國,楚武王熊通,郡制起源於秦國,秦穆公嬴任好,經過歷代法家代表的改革,最終成型於秦漢時期。
郡縣制是古代中央集權制在地方政權上的體現,發起於春秋戰國時期,經過秦始皇的改革,正式成為了秦漢以後的地方政治體制。唐乾元元年年,改郡為州,郡縣制廢,對郡縣制簡單介紹如下:
1、郡縣制是中國古代繼宗法血緣分封制度之後出現的以郡統縣的兩級地方行政制度;
2、郡縣制指對中國古代實行的中央集權體制下,郡、縣二級政權的地方行政制度(類似於行政區劃)的總稱。
3、縣制起源於春秋時期的楚國,楚武王熊通,郡制起源於秦國,秦穆公嬴任好,經過歷代法家代表的改革,最終成型於秦漢時期。
纏足,又稱裹腳,是中國古代的一種風俗,直至清末民初才開始逐漸被廢除。唐代已有纏足,始於何時何處不可考。惟認為宋朝人以女子小腳為美,故此北宋神宗元豐後是開始流行的時期。這種行為主要流行於上流社會,女性須自幼兒期時以布緊纏雙足,使足骨變形足形尖小,導致走路時如小童般,只能以足跟行走。雖然自清初已經有廢止的聲音,直到民國初年才正式廢止,漢族開始認為是對婦女的一種壓制手段,此習俗逐漸消失。
郡縣制完全廢除是在元朝。
郡縣制是中國古代繼宗法血緣分封制度之後出現的以郡統縣的兩級地方行政制度。
縣制起源於春秋時期的楚國,楚武王熊通;郡制起源於秦國,秦穆公嬴任好;經過歷代法家代表的改革,最終成型於秦漢時期。郡縣制是古代中央集權制在地方政權上的體現,它發起於春秋戰國時期,再經過秦始皇的改革,正式成為了秦漢以後的地方政治體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