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察院監察御史正三品副部級。
監察御史,古代官名,掌管監察百官、巡視郡縣、糾正刑獄、肅整朝儀等事務。隋文帝開皇二年(公元582年)始設,改檢校御史為監察御史。唐御史臺分為三院,監察御史屬察院,品秩不高而許可權廣。宋元明清因之。明清廢御史臺設都察院,通常彈劾與建言,設都御史、副都御史、監察御史。監察御史分道負責,因而分別冠以某某道地名。
《新唐書·百官志三》:“監察御史十五人,正八品下。掌分察百僚,巡按州縣,獄訟、軍戎、祭祀、營作、太府出納皆蒞焉;知朝堂左右廂及百司綱目。”
都察院監察御史正三品副部級。
監察御史,古代官名,掌管監察百官、巡視郡縣、糾正刑獄、肅整朝儀等事務。隋文帝開皇二年(公元582年)始設,改檢校御史為監察御史。唐御史臺分為三院,監察御史屬察院,品秩不高而許可權廣。宋元明清因之。明清廢御史臺設都察院,通常彈劾與建言,設都御史、副都御史、監察御史。監察御史分道負責,因而分別冠以某某道地名。
《新唐書·百官志三》:“監察御史十五人,正八品下。掌分察百僚,巡按州縣,獄訟、軍戎、祭祀、營作、太府出納皆蒞焉;知朝堂左右廂及百司綱目。”
監察御史官名,隋開皇二年(公元582年)始設,改檢校御史為監察御史。唐御史臺分為三院,監察御史屬察院,品秩不高而許可權廣。宋元明清沿襲,明清廢御史臺設都察院,通常彈劾與建言,設都御史、副都御史、監察御史,監察御史分道負責,因而分別冠以某某道地名。
宋初沿襲唐代制度,監察御史為正八品上;元豐改制後,監察御史為從七品,定額為六人。宋代御史臺的長官是御史中丞,俗稱“臺長”。另置侍御史知雜事一人,作為御史臺的副長官。
御史臺下屬的監察官是侍御史、殿中侍御史、監察御史。以官卑者任殿中侍御史、監察御史者,加“裡行”,稱殿中侍御史裡行、監察御史裡行。而唐代所設的御史臺最高長官御史大夫,在宋代前期是一種正三品的加官,元豐改制後升為從二品的職事官,但未授予任何人。
御史臺的各官官品如下:
1、御史中丞:宋初正四品,元豐改制定為從三品。
2、侍御史知雜事:從六品,特賜五品服。
3、侍御史:宋初為從六品下,元豐改制後定為從六品。
4、殿中侍御史:宋初為從七品下,元豐改制後定為正七品。
5、監察御史:宋初為從八品上,元豐改制後定為從七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