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死了遺產繼承先要將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然後再在繼承人之間分配。死者生前有遺囑的,依遺囑約定;如果沒有遺囑的話,法定繼承。各繼承人的份額由繼承人自己協商確定,協商不了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由人民法院判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條
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外,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餘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
遺產在家庭共有財產之中的,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分出他人的財產。
配偶死了遺產繼承先要將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然後再在繼承人之間分配。死者生前有遺囑的,依遺囑約定;如果沒有遺囑的話,法定繼承。各繼承人的份額由繼承人自己協商確定,協商不了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由人民法院判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條
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外,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餘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
遺產在家庭共有財產之中的,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分出他人的財產。
1、父親去世,如果有有效遺囑,那麼按有效遺囑執行,遺產按有效遺囑處理,如果沒有遺囑或者遺囑無效或部分無效,遺產按法定繼承處理。
2、根據《繼承法》第10條的規定,法定繼承人有兩個順序,第一順序的繼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和子女;第二順序的繼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的,遺產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如果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那麼遺產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3、根據《繼承法》第32條的規定,無人繼承又無人受遺贈的遺產,歸國家所有,如果死者生前是集體所有制組織成員,那麼遺產歸該集體所有制組織所有。
根據《婚姻法》的規定,除了有特別財產約定以外,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均為共同所有,所以如果要分割遺產,應當先把共同所有財產的一半分出來歸配偶所有,剩下的一半才是被繼承人的遺產。
如果被繼承人的遺產在家庭共有財產之中,在進行遺產分割前,也要先分出其他家庭成員的財產。只有被繼承人自己的財產才是遺產,才能進行繼承分割。
1、同一順序的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是均等的。當然如果繼承人之間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割。
2、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的、或者是和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可以多分。
【法律依據】
根據《繼承法》第13條規定: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