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駕駛人達到醉酒駕駛程度,涉嫌構成危險駕駛罪的,在取保候審後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後,在法院審判階段,被告人應當利用庭審機會,充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積極反悔,並積極繳納罰金,爭取緩刑的機會。因為危險駕駛罪的法定量刑標準是拘役,並處罰金。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七十二條規定,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一)犯罪情節較輕;(二)有悔罪表現;(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群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取保候審即將到期的,執行機關應當在期限屆滿十五日前書面通知決定機關,由決定機關作出解除取保候審或者變更強制措施的決定,並於期限屆滿前書面通知執行機關。
【法律依據】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第一百零三條,公安機關在取保候審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對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根據案情變化,應當及時變更強制措施或者解除取保候審。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
取保候審期限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九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監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在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對於發現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限屆滿的,應當及時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應當及時通知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人和有關單位。
酒後駕駛人達到醉酒駕駛程度,涉嫌構成危險駕駛罪的,犯罪嫌疑人或者其家屬可以申請取保候審,在申請時需要繳納保證金或者提供保證人。如果是繳納保證金的,保證金的數額標準是:
根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第八十三條規定,犯罪嫌疑人的保證金起點數額為人民幣一千元。具體數額應當綜合考慮保證訴訟活動正常進行 ...
取保候審,是指偵查、起訴和審判機關在刑事訴訟過程中,對被刑事追訴而又未被刑事羈押之人,為防止其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交納保徵金,並出具保證書,以保證隨傳隨到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
犯罪行為人因醉酒駕駛機動車涉嫌危險駕駛罪,犯罪嫌疑人被取保候審期限到期的,應當及時解除取保候審。解除取保候 ...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九條,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一)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
(二)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四)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前款規定,已交納保證金 ...
醉駕一般不能免除起訴,除非有刑訴法第十六條的情形可以免除起訴。若符合取保候審條件的,可以取保候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16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
(一)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 ...
取保候審,是指偵查、起訴和審判機關在刑事訴訟過程中,對被刑事追訴而又未被刑事羈押之人,為防止其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交納保徵金,並出具保證書,以保證隨傳隨到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
犯罪行為人因醉酒駕駛機動車涉嫌危險駕駛罪被取保候審的,其最長期限是十二個月,到期的,會及時解除取保候審。解 ...
(一)取保候審的申請.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犯罪嫌疑人聘請的律師,有權提出取保候審的申請。
(二)取保候審的決定。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審的申請書後,應當在7天之內作出是否同意的答覆。
(三)取保候審的執行。
取保候審的執行機關為公安機關。 ...
要,本身其醉酒駕駛的行為就需要被處拘役並處罰金。《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並處罰金。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