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個概括性的罪名,這類犯罪侵犯的客體是公共安全,客觀表現為實施了各種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
會根據案件具體情形認定刑事責任,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傷死亡或者財產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或者死刑。
《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規定,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個概括性的罪名,這類犯罪侵犯的客體是公共安全,客觀表現為實施了各種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
會根據案件具體情形認定刑事責任,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傷死亡或者財產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或者死刑。
《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規定,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醉酒駕駛危害公共安全的量刑標準: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規定,(危險駕駛罪)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規定,(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個概括性罪名,是故意以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險物質以外的並與之相當的危險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該罪侵犯的客體是公共安全,主觀表現為故意。與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不同的是,該罪屬於行為犯,無論是否造成嚴重後果,只要實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都能構成該罪。因此,刑法規定,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據:
《刑法》第115條的規定“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本罪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