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駕駛的案件並不是由人民檢察院辦理的,人民檢察院在這個過程當中所扮演的角色是對醉駕的案例進行審查起訴。醉駕的案子是由交警部門辦理的,交警部門在調查清楚的情況下需要把案件移交到人民檢察院,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然後對犯罪嫌疑人的定罪量刑是由法院完成的。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規定,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摩托車無證駕駛,按照規定,是需要拘留15日的,並且罰款200-2000元。
無證駕駛,顧名思義就是指機動車駕駛人在駕駛證準駕不符和駕駛證過期沒換證相對應的合法準駕證明的情況下駕駛該機動車。
醉酒駕駛機動車要拘留的,屬於違規行為,即使沒有發生交通事故,也要被處以行政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的規定,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車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為。
醉駕入刑,涉嫌構成危險駕駛罪,要根據具體情形進行處罰。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 ...
醉酒駕駛能判刑,一旦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達到一定標準的,統統都按照涉嫌危險駕駛罪的罪名進行立案偵查,可處拘役,並處罰金。
根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危險駕駛罪是指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醉酒駕駛機動車的;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定額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
醉酒駕駛最少拘留10天以內。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規定:“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兩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
醉酒駕駛不可以不拘留。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
醉酒駕駛會被拘留。醉酒駕駛機動車的,已經構成危險駕駛罪,依法應處拘役並處罰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條,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
是的,根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根據《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閥值與檢驗》(GB19522—2004),醉酒駕車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為。 ...
醉酒駕車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為。
醉駕入刑會留有案底。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