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按情節嚴重輕重而分,有的只是罰錢,而有的就要拘留,一般是7天,不會超過15天。而對於醉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將暫扣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改為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四十二條,拘役的期限,為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
一般情況下,刑事拘留的期限最長為14日。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長為37日。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一條規定,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按下列流程辦理取保候審:
1、提出取保候審的申請。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聘請的律師申請取保候審的,應當書面提出。
2、裁定。若法官准予保釋,則裁定中必須明確被保釋人所應遵守的條件以及違反保釋規定後的處罰;若法官不准許保釋,則其必須明示否決的理由。
3、執行法官的裁定。
對酒駕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據案件情況,可以拘留或者取保候審。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明確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 ...
因醉酒駕駛機動車涉嫌構成危險駕駛罪,申請取保候審的,若該案件處在偵查階段的,由公安機關批准;若案件在審查起訴階段,需要取保後身的,則由檢察機關批准;若案件在審判程式,需要取保候審的,則應由法院批准決定。因此,公安機關、檢察機關、法院均有取保候審的批准決定權。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 ...
醉駕在家養傷只要符合取保候審條件,就可以申請辦理取保候審。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 ...
對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據案件情況,可以拘留或者取保候審。對符合取保候審條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證人,也不交納保證金的,可以監視居住。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明確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
當事人不批捕不用辦取保候審,逮捕的請求一般都是由公安機關在偵查階段提出的請求,若是其在該階段收集到的證據,不足以讓檢察院批捕的,此時主體會被拘留的時間一般不會超過一個月。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一條第二款,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 ...
有醉酒駕駛機動車的違法犯罪行為,應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並且五年內不能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因此,醉駕處罰三年後,仍不能考取新的駕駛證。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第二款規定,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 ...
根據我國現行法律的規定,以下情況不能適用取保候審:
⑴累犯
⑵犯罪集團的主犯
⑶以自傷、自殘辦法逃避偵查的犯罪嫌疑人
⑷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
⑸暴力犯罪(輕傷案件除外)以及其他嚴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
⑹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質惡劣、情節嚴重的犯罪嫌疑人。
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