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審交了的保證金是可以退回來的。具體退還的時間分為以下情況:
1、一審判決下來後就會退還保證金。
2、如果判處緩刑,緩刑判決生效後退還保證金。
3、保證金可以在解除取保候審的時候當場退還。
4、如果取保候審期間,被取保人存在違規行為,取保候審的保證金是不予退回的。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三條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未違反本法第七十一條規定的,取保候審結束的時候,憑解除取保候審的通知或者有關法律文書到銀行領取退還的保證金。
取保候審交了的保證金是可以退回來的。具體退還的時間分為以下情況:
1、一審判決下來後就會退還保證金。
2、如果判處緩刑,緩刑判決生效後退還保證金。
3、保證金可以在解除取保候審的時候當場退還。
4、如果取保候審期間,被取保人存在違規行為,取保候審的保證金是不予退回的。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三條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未違反本法第七十一條規定的,取保候審結束的時候,憑解除取保候審的通知或者有關法律文書到銀行領取退還的保證金。
醉駕一般不能免除起訴,除非有刑訴法第十六條的情形可以免除起訴。若符合取保候審條件的,可以取保候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16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
(一)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三)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四)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取保候審,是指偵查、起訴和審判機關在刑事訴訟過程中,對被刑事追訴而又未被刑事羈押之人,為防止其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交納保徵金,並出具保證書,以保證隨傳隨到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
犯罪行為人因醉酒駕駛機動車涉嫌危險駕駛罪被取保候審的,其最長期限是十二個月,到期的,會及時解除取保候審。解除取保候審,應當及時通知被取保候審人和有關單位。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九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在取保候審,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對於發現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取保候審的,應當及時解除取保候審。解除取保候審,應當及時通知被取保候審人和有關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