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教師開除公職條件是教師本人因為醉駕行為被判處了拘役的,如果教師因為醉駕被追究刑事責任,根據我國《教師資格條例》第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撤銷其教師資格:
(一)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的;
(二)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
所以該教師被採取撤銷教師資格,必然不能擔任教師,須開除職務。但是不必然就會撤銷資格,如果只是給予行政處分,那可能有保留教師職務的機會。
醉駕如果被判處刑罰,會被開除公職。
【法律依據】
根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第二十二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依法判處刑罰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以上處分。其中,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行政機關任命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依法判處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
醉酒駕駛不一定會開除公職。
【法律依據】
根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第二十二條規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依法判處刑罰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以上處分。其中,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
派出所所長醉駕的需要開除公職。其理由是:根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規定,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並處罰金。拘役是法定刑罰之一,因此,派出所所長作為行政機關公務員,被判處刑罰的,應當給予開除處分。
【法律依據】
《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十七條規定,違法違紀的行政機關公務 ...
開除黨籍是最嚴重的一種黨的紀律處分。黨員受到開除黨籍處分,五年內不得重新入黨。另有規定不準重新入黨的,依照規定。
醉駕黨員開除流程首先是經支部大會討論宣佈除名然後上報備案,堅持不退的應提交支部大會討論決定除名並上報批准。
【法律依據】
2011年5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八)》規定,在道路 ...
首先,行為人醉酒駕駛機動車的,構成危險駕駛罪,根據《刑法》規定,一般會被判處拘役,並處罰金。其次,若行為人是共產黨員的,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規定,黨員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處刑罰的,應當給予開除處分。
【法律依據】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黨員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給 ...
關於公務員醉駕未開除不合法,公務員醉駕,已構成危險駕駛罪,根據法定規定應當予以開除處分。醉酒駕駛作為危險駕駛罪被追究駕駛人刑事責任,法官、公務員、教師等可直接開除。
【法律依據】
根據《公務員法》第二十四條,下列人員不得錄用為公務員: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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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八十三條公務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辭退:
(一)在年度考核中,連續兩年被確定為不稱職的;
(二)不勝任現職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三)因所在機關調整、撤銷、合併或者縮減編制員額需要調整工作,本人拒絕合理安排的;
(四)不履行公務員義務,不遵守公務員紀 ...
1、飲酒駕車:飲酒駕車判斷標準: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20mg/100mL,小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為。根據計算,一般情況下飲用350mL(約相當於1小瓶)啤酒或半兩白酒(20ml)後,血液酒精濃度就可達到0.02(20mg/100ML),即達到飲酒駕駛的處罰條件。2、醉酒駕車: ...
國家公務員醉駕會開除公職,醉酒駕駛機動車輛,吊銷駕照,5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經過判決後處以拘役,並處罰金,醉酒駕駛機動車,不管情節是否惡劣、是否造成後果,都將按照危險駕駛定罪。
【法律依據】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