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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應該怎麼處理醫療事故

醫院應該怎麼處理醫療事故

  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十四條發生醫療事故的,醫療機構應當按照規定向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發生下列重大醫療過失行為的,醫療機構應當在12小時內向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一)導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為二級以上的醫療事故;

  (二)導致3人以上人身損害後果;

  (三)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

醫院誤診是醫療事故嗎怎麼索賠

  誤診是否構成醫療事故,要看醫生診療過程中是否有違法律、法規及診療常規的行為以及是否造成對患者的人身損害。

  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四十八條已確定為醫療事故的,衛生行政部門應醫療事故爭議雙方當事人請求,可以進行醫療事故賠償調解。調解時,應當遵循當事人雙方自願原則,並應當依據本條例的規定計算賠償數額。經調解,雙方當事人就賠償數額達成協議的,製作調解書,雙方當事人應當履行;不願意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調解申請,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醫療事故醫院責任有多大

  醫療事故中醫療過失行為醫院責任程度分為:完全責任、主要責任、次要責任、輕微責任。

  【法律依據】

  根據《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暫行辦法》第三十六條,專家鑑定組應當綜合分析醫療過失行為在導致醫療事故損害後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狀況等因素,判定醫療過失行為的責任程度。醫療事故中醫療過失行為責任程度分為:

  (一)完全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後果完全由醫療過失行為造成。

  (二)主要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後果主要由醫療過失行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三)次要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後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醫療過失行為起次要作用。

  (四)輕微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後果絕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醫療過失行為起輕微作用。


醫療事故醫院不賠償的該怎麼辦

  發生醫療事故醫院不賠償可以雙方先協商,協商不成可以找有關部門提出調解申請,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五章第四十六條,發生醫療事故的賠償等民事責任爭議,醫患雙方可以協商解決;不願意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調解申請,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 ...

整容醫療事故處理方法有哪些

  整容醫療事故的處理方法,當事人可以到衛生行政部門申請醫療事故技術鑑定,衛生行政部門接到醫療機構關於重大醫療過失行為的報告或者醫療事故爭議當事人要求處理醫療事故爭議的申請後,對需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應當交由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鑑定;醫患雙方協商解決醫療事故爭議,需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 ...

醫院應該怎麼避免醫療糾紛

  1、嚴格遵守醫療衛生管理法律、法規、規章和診療護理規範、常規,恪守醫療服務職業道德,建立良好的醫患關係,預防醫療糾紛的發生。   2、加強質量管理,是預防醫療糾紛的有效措施。   3、提高病歷及各種醫療文書的書寫質量並加強管理。   4、改進服務作風,提高醫療質量,切實提高醫療技術水平,減少醫療糾紛的發生 ...

一級醫療事故怎麼處理

  一級醫療事故的處理流程:   第一,鑑定醫療事故;   第二,由醫學會給出醫療事故鑑定報告;   第三,根據規定的11項標準計算的醫療事故賠償基數;   第四,計算賠償總額;   第五,保險公司或醫療機構根據確定的賠償總額給予賠付。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四十六條規定,發生醫療事故的賠償等民事責任爭議 ...

醫療事故處理辦法有哪些

  醫療事故處理方法有:雙方協商、調解、法院判決。   【法律依據】   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四十六條,發生醫療事故的賠償等民事責任爭議,醫患雙方可以協商解決;不願意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調解申請,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

發生醫療事故醫院不賠償怎麼辦

  可以申請醫療事故鑑定和勞動能力鑑定,如果確屬於醫療事故,則可以要求民事賠償,醫院拒不賠償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四十六條規定:發生醫療事故的賠償等民事責任爭議,醫患雙方可以協商解決;不願意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調解申請,或法院起訴。 ...

被人打傷了進了醫院應該怎麼處理

  首先要向公安機關寫報案材料,並要求作傷情鑑定,公安機關出具傷情委託後,去鑑定。然後可以根據傷情鑑定的結果要求民事賠償。如果構成輕傷,對方涉嫌構成故意傷害罪,會被處以刑事處罰。   【法律依據】   《刑法》第234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