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需要什麼證據,具體得分兩種情況:
1、領取結婚證的法律婚姻:此種情況比較簡單,需要的證據有結婚登記或者偽造結婚證、與他人所生小孩出生證等直接證據。
2、以夫妻名義同居未領取結婚證的:此種情況由於沒有像上一種情況的直接證據,因此在收集證據的時候比較麻煩,具體可以收集的證據有:
朋友的證人證言、婚外情一方的保證書、懺悔書等、婚外情雙方同進同出的照片錄影等、雙方發的親密簡訊等等證據都可。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
證據包括:(一)當事人的陳述;(二)書證;(三)物證;(四)視聽資料;(五)電子資料;(六)證人證言;(七)鑑定意見;(八)勘驗筆錄。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網貸借款糾紛要收集以下證據材料:
1、《借款協議》;
2、放款記錄;
3、簡訊及電話催收記錄;
4、第三方支付公司蓋章的放款憑證;
5、代付服務協議和委託書;
6、債權轉讓通知;
7、居間方後臺記錄;
8、其他合同或者記錄。
《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條規定,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以下可以當做醫療事故罪的證據:
1、門診及住院病歷;
2、化驗單及各類檢查結果;
3、處方、藥品及藥品包裝袋;
4、手術中的切除組織;
5、輸血、輸液反應的剩餘液;
6、死者屍體。
【法律依據】
《醫療事故處理辦法》第5條規定:醫療事故分為責任事故和技術事故。責任事故是指醫務人員因違反規章制度、診療護理常規等失職行為所致的事故;技術事故是指醫務人員因技術過失所致的事故。技術事故一般是指醫務人員因技術水平不高、缺乏臨床經驗等技術上的失誤所致的事故,而不是因為嚴重不負責任而導致的事故。
辦案人員應收集的證據根據《刑事訴訟法》第50條的規定,證據包括:(一)物證;(二)書證;(三)證人證言;(四)被害人陳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六)鑑定意見;(七)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八)視聽資料、電子資料。 ...
1、租賃合同關係的證據:
(1)租賃合同或協議;
(2)出租房屋的權屬證明;
(3)出租公有房屋的,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證據;
2、合同履行情況的證據:
(1)出租人不按合同約定交付房屋、要求承租人提前退房的證據;
(2)承租人不按合同約定接受房屋或者拒交遲交租金、私自拆改房屋 ...
收集的證據可以包括:
(一)調取居委會、村委會的證明,由居委會出具對方與他人共同以夫妻名義生活的證明。
(二)對方與他人在外以夫妻名義生活的居住地的附近群眾的證明。
在外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通常要達到一定時間,一般認為是三個月;另外,主要需要街道辦事處、居民委員會的證明,這是很重要的。
【法 ...
債務追討中要提供的證據有:
1、提供能夠證明債權、債務關係存在的借據、欠條或借貸合同等書面證據。沒有書證的,應提供形成債權債務關係的時間、地點、金額,並提供無利害關係的證人證言或證據線索。
2、有擔保人的,應提供擔保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和住址;擔保人是法人的,應提供法人單位名稱、法定代表 ...
侵害名譽權要收集下列證據:
1、證明當事人主體資格的證據。
2、證明損害名譽事實的證據。如新聞媒體、書刊對公民或法人報道失實損害其名譽的證據;以口頭、書面或暴力方式侮辱他人的證據。
3、證明侵害行為造成的損害結果的證據。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64條,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 ...
男方出軌離婚需要收集的證據有:
1、儲存電子證據,例如聊天記錄之類;
2、儲存文字證據,例如知情人就婚姻外遇或非法同居相關事件所寫的書證材料等;
3、採集視聽證據,包括錄音、錄影等;
4、採集現場證據。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 ...
騙婚的民事官司收集證據如下:
一是共同上當受騙的人的證人證言。
二是騙婚過程中的財禮收據,以及騙婚人的不正常行為表現可採取錄音錄影。
如果是告詐騙到公安局報案,將被騙經過向公安機關陳述,並說明要求提起公訴時附帶民事訴訟,追回損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條,有下列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