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利息計算公式:利息=本金×利率×存期。
2、利息是貨幣在一定時期內的使用費,指貨幣持有者 (債權人) 因貸出貨幣或貨幣資本而從借款人 (債務人) 手中獲得的報酬。包括存款利息、貸款利息和各種債券發生的利息。
1、利息計算公式:利息=本金×利率×存期。
2、利息是貨幣在一定時期內的使用費,指貨幣持有者 (債權人) 因貸出貨幣或貨幣資本而從借款人 (債務人) 手中獲得的報酬。包括存款利息、貸款利息和各種債券發生的利息。
1、利息計算公式:利息=本金×利率×存期,計息期為整年(月)的,計息公式為:利息=本金×年(月)數×年(月)利率,計息期有整年(月)又有零頭天數的,計息公式為:利息=本金×年(月)數×年(月)利率+本金×零頭天數×日利率。
2、人民幣業務的利率換算公式為(注:存貸通用):日利率(0/000)=年利率(%)÷360=月利率(‰)÷30,月利率(‰)=年利率(%)÷12。
3、同時,銀行可選擇將計息期全部化為實際天數計算利息,即每年為365天(閏年366天),每月為當月公曆實際天數,計息公式為:利息=本金×實際天數×日利率。
4、計算公式實質相同,但由於利率換算中一年只作360天,但實際按日利率計算時,一年將作365天計算,得出的結果會稍有偏差。具體採用那一個公式計算,央行賦予了金融機構自主選擇的權利。因此,當事人和金融機構可以就此在合同中約定。
1、定期計息(或稱按季、按年計息)。存、貸款用餘額表或分戶賬以積數為計算利息的賬戶,計算天數時,“算頭不算尾”。如在結息日計算時,應包括結息日(即每季末月20日或每年12月20日)。其計算公式是;累計計息積數×日利率=利息。
2、逐筆記息。存貸款滿年的接年計算,滿月的按月計算。有整年(月)又有零頭天數,可全部比為天數計算(整年的每年按360天計算,整月的每月按30天計算,不滿整年或整月的零頭天數,按實際天數計算。計算公式是:全是整年或整月的,本金×時期(年或月數)×年或月利率=利息;全部化成天數的:利息=本金×天數×月利息率。
3、凡規定利率調整後,需要分段計息的,必須按每段的時期和利率,分別計算,然後加總。
4、聯行之間的賬戶轉移,原開戶行應結清利息,新開戶行從開戶日起息。⑤下貸上轉和錯賬衝正涉及到計息的,應根據其發生額、天數算出應加、應減積數,過人餘額表(或賬頁積數欄)於計息日一併計算。如屬於責任事故,應查明原因。
5、對聯行往來上存、借用資金利息,從上年12月1日至本年11月30日為計息年度,並按2、5、8、11月末為分季結息期,分別計算出應收或應付利息,逐級辦理上劃。
6、對於儲蓄存款或郵政繳存定、活期儲蓄存款的利息計算,按照儲蓄存款業務核算手續或郵政儲蓄機構繳儲存蓄存款會計核算手續的有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