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長護險”=“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是指以社會互助共濟方式籌集資金,對經評估達到一定護理需求等級的長期失能人員,為其基本生活照料和與基本生活密切相關的醫療護理提供服務或資金保障的社會保險制度。
2、長期護理險主要是為被保險人在喪失日常生活能力、年老患病或身故時,側重於提供護理保百障和經濟補償的制度安排。目前,全球有社會保險和商業保險兩種形式。
1、“長護險”=“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是指以社會互助共濟方式籌集資金,對經評估達到一定護理需求等級的長期失能人員,為其基本生活照料和與基本生活密切相關的醫療護理提供服務或資金保障的社會保險制度。
2、長期護理險主要是為被保險人在喪失日常生活能力、年老患病或身故時,側重於提供護理保百障和經濟補償的制度安排。目前,全球有社會保險和商業保險兩種形式。
長期護理險主要是為被保險人在喪失日常生活能力、年老患病或身故時,側重於提供護理保障和經濟補償的制度安排。目前,全球有社會保險和商業保險兩種形式。長期護理保險大約20年前在美國開始,德國和法國的長期護理保險發展勢頭一直很好,在美國長期護理保險日益成為廣大家庭最受歡迎的險種,目前已佔美國人壽保險市場30%的份額。2018年我國老年人口將達2.4億,我國人口老齡化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獨生子女的贍養負擔加重,年輕人工作繁忙使得照顧老年人的時間減少,長期護理保險很有市場前景。
長護險是什麼
給付條件標準:
1、日常活動能力失敗。包括:起床和睡覺,或起居活動、穿衣和脫衣等。
2、醫學上的必要性與住院治療。保險公司要求被保險人住進護理院時與住進醫院一樣,要有醫學上的必要性。
3、認知能力障礙。通常,如果被保險人被診斷為在某方面有認知能力障礙,就認為需要長期護理。
申請長護險需要的條件:(1)年滿60週歲及以上;(2)參加本市職工醫保或居民醫保;(3)參加本市職工醫保的人員,還需按照規定、辦理申領基本養老金手續;(4)經老年照護統一需求評估,失能程度達到評估等級二至六級且在評估有效期內的參保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