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故意別停涉嫌危險駕駛罪,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開車故意別停涉嫌危險駕駛罪,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高速開車故意遮擋牌照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一次記12分。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規定,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第九十五條第二款規定,故意遮擋、汙損或者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分值》第一條規定,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12分:(五)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或者故意遮擋、汙損、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
開車接電話的處罰,按照規定一般是扣2分,並罰款200元。
【法律依據】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六十二條,駕駛機動車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在車門、車廂沒有關好時行車;
(二)在機動車駕駛室的前後窗範圍內懸掛、放置妨礙駕駛人視線的物品;
(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觀看電視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
(四)下陡坡時熄火或者空檔滑行;
(五)向道路上拋撒物品;
(六)駕駛摩托車手離車把或者在車把上懸掛物品;
(七)連續駕駛機動車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於20分鐘;
(八)在禁止鳴喇叭的區域或者路段鳴喇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