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燈目前定義為需要停車等候的控制訊號,只要事故對方沒有違反交通燈號控制以及其他交通違法行為,此類案例應該認定闖黃燈一方的全責。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於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酒後交通事故中的具體責任還要根據駕駛員在事故中的具體交通違法行為來確定,不是單純的說酒駕就是全責或多少比例。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規定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闖紅燈發生交通事故保險公司理賠。保險公司不承擔理賠的情形有:
(一)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險機動車被盜搶期間肇事的。
(三)被保險人故意製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近日,“史上最嚴交規”實施後,“闖黃燈扣6分”最受關注,甚至被評為“違反牛頓第一定律”。公安部交管局相關負責人稱,只要駕駛人注意,不搶黃燈和不發生追尾事故是可以實現的。而有專家建議,全國應統一黃燈標準,縮短黃燈時間,使其只起警示作用,不再承擔清空路口的作用。
“紅燈停,綠燈行,黃燈亮了等一等”,這句交 ...
交通事故處理責任劃分的標準如下: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於交通意外事故的, ...
對交通事故責任劃分不服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複核申請。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七十一條規定,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複核申請 ...
交通事故責任人是必須要接受處罰的。
【法律依據】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八條,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處罰種類包括:警告、罰款、暫扣或者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拘留。 ...
扣,闖黃燈是記6分,罰款200元。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機動車透過交叉路口,應當按照交通訊號燈、交通標誌、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揮透過。《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違反道路交通訊號燈通行等違法記分將由3分提高到6分。闖黃燈將被視作闖紅燈,也要被記6分,還要交罰款。 ...
主要有兩個方式,一個就是和解,另一個就是訴訟。和解也就是我們常說的“私了”是透過跟對方協商的方式解決賠償問題,如果您透過這種方式解決,一定要注意跟對方簽訂書面的和解協議,不然,所有的口頭承諾都有可能成為一場“空談”;另一個方法就是訴訟,也就是我們常說的“打官司”,需要去法院立案、開庭,最終按照法院下發的調 ...
交通事故案件責任的劃分,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1、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2、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 ...